走過風暴的失婚者



婚姻:神設立的第一條聖命     黃奇光




婚姻的必要

《創世記》二章十八至廿五節 是有關婚姻的主要經文,一開始就道出婚姻 的必要性,顯示神所造的「那人獨居不好」(創二18)。在《創世記》中,這是神首次用消極的話作評語。神創造了太 陽、月亮、和星宿,都認為美好。神又把光暗分開,使旱地從水裡露出來,認為這一切都是好的;但在二章十八節,神來到亞當那裡,看見他單獨在一處,便說: 「不好。」亞當在樂園獨居為甚麼不好?因為獨居是一個消極的狀況,說明了亞當的生命有缺欠和不完全。

因為亞當的不完全,神就在十 八節下發出宣告:「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 助他。」我們要留意其中的兩個詞:

第一是「幫助」或「幫手」。 「幫助」並沒含有缺乏光彩或貶低身份之 意,在舊約聖經中,它常用來形容全能的神。在這裡,它是指一位能補足男人的缺欠,做男人單獨不能做的事的人。若字義弄清楚,上文「那人獨居不好」的意思就 變得更明顯。「不好」是指男人本身的力量不夠,需要女人的幫助。幫助不單在日常生活和養育兒女方面,也包括彼此陪伴和互相支持。

第二是「配偶」。「配偶」是 指「相對應」或「對方」。這說明女人有男 人的性質;在被造時,男人所有的,女人也有。由此看來,男人和女人在體質、交際、智力和靈性上是相互對應的。男人的缺欠女人供給,女人的需要男人補足,因 為生命需要互相幫助。否則,人就不能達到被造的目的。在這真理的基礎上,我們看到女人並不次於男人,也不是男人的奴隸;相反,女人與男人平等,也享有同樣 的自由。

婚姻的設立

既指出男人不完全的狀況,又 顯明了男人需要女人幫忙的特性,神繼而為 亞當的婚姻做了三件事:

(一)神叫亞當為各種動物起 名字。《創世 記》二章十九至二十節說:「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那人 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為動物起名在這裡似乎與亞當的婚姻無關,但至少有三個作用:

  1. 告訴亞當,沒有一隻動物在理智和靈性上能與他交通,只有同 性質的人才能滿足他的需要。
  2. 動物成雙成對地在他面前出現,攪動了亞當的心靈,讓他體會 到自己還沒有配偶,也讓他蒙恩後能更珍惜神賜給他的禮物。
  3. 幫助讀者感受到亞當的孤單。

(二)神為亞當造了一個配 偶。《創世記》 二章廿一至廿二節說:「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這兩節是全 章最感人的經文。其中記錄了人類第一個手術、第一次沉睡和第一個女人被造;也提供了第一個教會的形成,及其與基督關係的預表。

第一個手術是在亞當沉睡時神 親手做的。第一個沉睡也是神造成的,這沉 睡不是心醉神迷的睡,也不是一種昏睡,更不是用麻醉法達成的,因為當時人類未曾犯罪,所以沒有病痛,也沒有必要麻醉。相反,廿一節的沉睡是神超自然的工 作,為使手術過程不受任何干擾。第一個女人的被造令人有點困惑,在此產生了三個問題:

  1. 按經文指示,神用男人的一根肋骨造了一個女人,究竟怎可能 用一根肋骨造成一個女人?可能神使肋骨擴大。神既能從無有造出一個宇宙,當然可以用一根肋骨造出一個豐滿的女人。只要與神的屬性和倫理一致,祂凡事都能 作。
  2. 神造女人的材料為甚麼要取自亞當而不取自別的?因為神要建 立女人的尊貴和她與男人間的平等。其實,女人身體的質量比男人更尊貴和精細。根據《創世記》二章七節,男人是用塵土造的,女人卻是用男人的骨和肉造的。從 男人身上取一根肋骨造女人,也暗示男人沒有女人就不完全,女人沒有男人也是如此。
  3. 神為甚麼用肋骨造女人而不是用腳呢?古代解經家屈梭多模(Chrysostom)說:「神不用男人的腳造女人,免得女人被踐踏;也不用男人 的頭造女人,免得女人騎在男人的頭上;卻以男人的肋旁造女人,叫女人成為男人的伴侶;從男人的膀臂下造女人,讓女人得到男人的保護;從男人的心旁造女人, 使女人得到男人的愛。」神用肋骨造女人為要教導另一個功課:肋骨緊貼在男人身旁,照樣,一個好妻子也要緊靠丈夫身旁支持他,她的心與丈夫永遠在一起。
  4. 神在亞當沉睡時,為他預備一個配偶,也有其預表,它使我們 想起末後的亞當主耶穌基督,祂的肋旁在受苦、受死的沉睡中被槍刺,結果有血和水從那裡流出來。然而這些苦難卻產生了救贖和新婦,就是與基督永遠聯合的教 會。正如亞當從自己的生命裡獲得新婦,末後的亞當主耶穌基督也藉著在加略山上傾倒生命而建立了教會。
  5.  神把配偶帶到亞當面前,就像新娘的父親把女兒帶到新郎面 前。這是多麼特別的情景!亞當剛從手術中甦醒,他不用求婚,也不需費精神去挑選,亞當的新娘為神所創造,也由神親自帶給他。在這行動上,我們看到婚姻的設 立:它是出自神的心意,是神所規定,得神許可,由神主持,也是一個神聖的關係。讓我們在這裡看看亞當的回應。

由於亞當體 會到單獨的缺欠,所以當神把女人帶到他面前時,亞當喜出望外,因為他不用再等待了。沒有半點猶豫,亞當熱情地走向前,握住女人,定睛看著她說:「這是我骨 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二23)在這裡,亞當的意思是說:他 的配偶與他相稱,因她原是他的一部分。這女人是用他的骨肉造成的,現在正歸回他裡面,因此她應稱為女人。女人(伊沙)這個字是從男人(伊斯)演變出來的。 這兩個字的希伯來文發音很相似,因此可以玩文字遊戲,表示新郎和新娘間親密的關係。「女人」的意思是「溫柔」;相反,「男人」的意思是「堅強」或「運用權 柄」。由此看來,丈夫和妻子在性格上是互相補足的。

婚姻的原則

《創世記》二章廿四至廿五節給婚姻生活提供了具體的教導: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這話不是亞當說的,乃是神親口說的,在新約至少重提了四次,也為 實際的婚姻生活提供了四個基本原則。

(一)分開:這原則來自 第二十四節「離開」這個詞。「離開」在希伯來文並不表示有殘酷無情、拋棄、憎恨、與父母斷絕關係、不孝敬父母,或不聽父母忠告等意思;相反,它是指一個人 從另一個人的控制中得著釋放。由此看來,聖經的教訓是說如果一個男孩子要結婚,他必須從父母的指揮和管轄下贏得獨立,因為婚姻改變了男人的優先次序。結婚 前,他必須先向父母履行義務;但結婚後,則必須先向妻子盡責任。男人結婚要離開父母,說明了夫妻的關係比父母子女的關係更堅固密切。

(二)永久:這原則來自 廿四節「連合」這個字。「連合」的意思是抓住不放,緊貼在一起或永遠停留在那裡,是一種除死以外不可分開的契合。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九章六節說:「神所 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因此神設立的婚姻不允許現今流行時尚所說的:「先試一段時間,看看是否適合,然後再作決定。」相反,婚姻就是一個永不分開的關係。

(三)合一:這原則來自 廿四節「一體」這個字。「一體」不單是指身體、靈性和感情的連合,也指夫妻間要彼此接納。這接納意味著雙方要照著各人的本相,學習互相珍重、尊敬和彼此接 受。夫妻也要互相關懷,愛護對方如同愛自己一樣。還有,夫妻要有同一目標、同一負擔、同一喜樂;也要同心、同靈、同情、同在和諧裡相處,因為他們不再是兩 個人,乃是一個身體。

(四)公開:這原則來自 廿五節「赤身露體」這個字。這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大大敞開」、「沒有保留」或「沒有威脅」。這說明夫妻彼此間的生活在神面前是清潔、誠實和透明的。因 為夫妻間沒有甚麼可懼怕,沒有甚麼是羞恥、需要隱藏、必須逃避的,也沒有懷任何惡意。由此看來,神為婚姻定下的標準是一男一女成為一體,以誠實的態度,敞 開的心懷和坦誠的溝通生活在一起。

結語

這段經文的主要教導,我們發現:

)男人獨居不圓滿,需要一 個配偶來幫助他。

)男女在神面前都是平等 的,但這並非排除婚姻關係中的次序。因為男人首先被造,女人是由男人而出,因此男人應是家裡的頭。

)結婚是為了互相溝通、互 相陪伴、互相幫助;但婚姻不只是這樣。從聖經整體的教導來看,婚姻也是為了生養兒女,建立一個相愛與關懷的家庭,為國家的成形奠定基礎,也描繪了基督與教 會的關係。

)男人與妻子連合前必須先 離開父母,因為沒有真正的分開就不能有真正的連合。

)婚姻必須是『專利』,一 夫一妻的。因為神只為亞當預備了一個妻子,不是兩個或三個。

)婚姻必須是由異性組成 的,因為聖經明說是男與女,不是男與男或女與女。

)婚姻是神所印證的,是祂 親自將女人帶到男人面前,為他們設立婚姻,使他們成為一體。

)婚姻的關係必須是舒適和 坦然的,因為它建立在純潔的愛上。

願神幫助每一對夫婦,讓我們 認識到,除非夫妻願意放下單為自己而活的 觀念,同心為家庭、親友和神的榮耀而生活,否則,婚姻不能得到真正的滿足。只有為主而活,婚姻才有真正的意義,成為真正的祝福。

﹝作者黃奇光博士乃前中華歸主神學院院長;現任北美真道神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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