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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上帝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不少人认为这话表明老子是个自然主义无神论者。其实这里的「自然」,明显不是今天所谓自然界,因为前头老子已经提到天和地取法于道,又怎么可能被道取法呢?然,是助词,也作是解;自然,就是自己使然、自己所是、自在自本。老子说的是:人出自地,死于地,生死均不出地的法度。地出自天,融于天,存灭均不出天的法度。天出自道,行于道,行止均不出道的法度。唯有道无所从,无所属,自然自在,再无所法,2自身就是最高的法度。

  这使我想起圣经中耶和华上帝的自我介绍,当以色列的先祖摩西听到上帝的吩咐,要他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摩西问吩咐者是谁,就听见说:"I am who I am"(我是我所是)。中文圣经译成自有永有者。3

  你看多奇妙!圣经说,「太初有道,道就是上帝。」4老子说:「道法自然」—上帝自本自根,自在永在,独立不改,周行不殆,万物都是借着他造的,都在他的养育爱护之下。5

  更奇妙者,老子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抟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用白话说,就是:看见而不晓得叫「夷」,听到而不明白叫「希」,摸索而不可得叫「微」。「夷、希、微」三者,不可思议,难究其竟,混合成为一个发音。其上不再有光明,其下不再有黑暗。

  大哲学家黑格尔考证说:「夷希微」三字,就是耶和华的发音。「那三个符号I-hi-wei或IHV,也出现在希腊文的Iaw(以阿威)里,是「知神派」称呼上帝的一个名字。在非洲中部,也许就是一个神的意思。此外在希伯来文里叫作耶和华,而罗马人又叫作Jovis(约维斯)」。6耶和华的发音Yhwh,中文译成「耶威」或「雅威」,其始音和尾音与「夷希微」很接近。其实这样音译过来的字还有不少,如「石忽」即新波斯语Jahud(犹太人)的译音;「一赐乐业」即Isreal(以色列)的译音,「安登」即Adam(亚当)的音译。7

  仅是分析老子原文的意思和语气,便很有趣。请看:

  第一,「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抟之不得」三句话的含义都很明白,很充足,老子却用来解说「夷希微」三字,表示这三个字已经约定俗成,只是含意不明,需要解释。

  第二,《老子》各种版本之间,「夷希微」三字均有错置或替换,唯独三个字的发音和连读,确定不变。

  第三,老子说「夷希微」三者不可思议,故混合为一。这个「故」表明「夷希微」当时完全是一个连读音。

  第四,老子赋予每个字的含义,恰似圣经耶和华对以赛亚说的话:「你去告诉百姓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8

  第五,老子说:「其上不再有光明,其下不再有黑暗」,见证了圣经所说:耶和华在至高之处,荣光高过诸天,在他毫无黑暗。9

  耶和华(耶威)这名字流传在中国先祖的记忆中并不奇怪。根据圣经,中国人不仅是亚当夏娃的后裔,也是大洪水中唯一存活的挪亚一家的后代。这样,中国人与犹太人,乃至各民族的远古祖先,理当有条缕相连、交相辉映的记忆和传说,来共同印证圣经的真实可信。

  老子很少讲「帝」与「神」,只有两处说:道在「象帝」之先,也在「神」之上。10有人据此断定老子的道否定和超越神。其实这个「帝」或「神」,绝非上帝。神,古时常指一切鬼神之事,如《史记》说舜「辩于群神」;又如孔子「不语怪、力、乱、神」;何晏解释说「神,谓鬼神之事」。「帝」字也用得很滥,如庄子《应帝王》说:「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浑沌」。显然这些「神」或「帝」都不符合上帝或道独一无二、至高无上的含义。象是「象」(形象),不是「上」。「象帝」不是上帝。老子常说「上天、上德、上士」等,并非不懂「上」字的用法。他用「象帝」,不用「上帝」一词,显然表示「象帝」不是至高无上。只有他所用的「道」,才合乎圣经启示(也即今人所说)的「上帝」。老子「象帝之先」一句是说:道先于一切有形有象之帝。老子彻底反对一切偶像崇拜,他说:道太大了,不可能像什么,若像什么就渺小了。11圣经说:你们究竟将谁比上帝,用什么形像与上帝比较呢?耶稣说:上帝是灵。12

(神光之下话老子之二)

注︰

  1. 《老子》25章。 
  2. 河上公注:道性自然,无所法也。
  3. 《圣经》出埃及记三章14节。
  4. 《圣经》约翰福音一章1至3节。
  5. 《老子》1、25、34章:万物之母,为天地母,万物恃之以生,爱养万物。
  6. 《哲学史讲演录》中文版一卷129页。
  7. 苏雪林《天问正简》174至177页。
  8. 《圣经》以赛亚书六章9节。
  9. 《圣经》诗篇一一三篇45节,约翰福音一章5节。
  10. 《老子》4章:吾不知其谁之子,象帝之先;39章:神得一而灵。
  11. 《老子》67章:夫唯大,故似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
  12. 《圣经》以赛亚书四十章18节;约翰福音四章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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