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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那時當然未有福音的字眼,但會用「另立新約」來預告神的恩典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三十一31-33)
新約(uangelion):好消息(因耶穌帶來的)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一1)
(作者是頌恩浸信會傳道人、信義宗神學院教牧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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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認知的「福音」 文/雅歌
「福音」是甚麼?單看字面的意思,就是有福的聲音、好消息。但這並不必然等同於聖經中耶穌基督的「福音」。願在此分享我所認知的這「福音」。
這「福音」是神的兒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替罪人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並且復活,將來還要再來。惟有耶穌基督替罪人死了,才成就救贖大功;惟有耶穌的寶血,才可洗淨人的罪;惟有耶穌的復活和再來,才能給罪人盼望。這是聖經告訴我們的,也是歷史已經並必將驗證的。二十多年前,有人向我傳了這「福音」,我也這樣信了,以致我的罪被赦免、洗淨,成了神的兒女。
另外,這「福音」是要接受耶穌基督成為我個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把生命的主權交給祂,因惟有祂才是「道路、真理、生命」。祂不但賜下永生,還應許我們今生有豐盛的生命。信主後,我的價值觀、人生觀改變了;我的服侍觀、工作觀、家庭觀等都不斷被神的話語改變。我不敢再以個人的主觀判斷來決定要做的事和要走的路,只有交託、再交託,求主掌權、求主帶領。這不是容易的事,需要明白並願意順服聖經的真理。感謝主,我的生命被改變:物質的豐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生,已不再是我的追求。我現在更願意做一個被主使用和稱讚的僕人。
(作者是加拿大中信創啟宣教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