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號.第23卷.第6期.總第138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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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速之客(可十四1-11)

引言
  傳道者早明言,人一生所作的必遭遺忘:「已過的世代,無人記念;將來的世代,後來的人也不記念。」(傳一11)但主耶穌曾命門徒,無論在何處傳福音,也要記念一個女人所作的(參十四9 )!究竟當中有何值得主耶穌稱讚?

不請自來(可十四1-3)
  逾越節是慶祝神拯救的日子。但以色列的宗教領袖、祭司長和文士竟於這日子密謀殺害彌賽亞主耶穌,確是莫大諷刺(參十四1-2 )! 當主耶穌和門徒來到西門家時,竟有不速之客把一瓶遠自印度罕貴的真哪噠香膏打破,不是把幾滴灑在耶穌頭上,而是以整瓶香膏抹耶穌的頭(參十四3)。

是有識……
  十二門徒中,還是猶大別具慧眼,一眼看出這瓶真哪達香膏價值不菲,市值三十兩銀子,足足是一個奴隸的價錢。於是與身邊的門徒說:「何必枉費香膏呢?可賣出這香膏賙濟窮人。」(參十四4-5上)其餘的門徒則怪責這女人風頭蓋過他們,故此「向那女人生氣。」(參十四5下)

……還是無知
  主耶穌指出這女人把香膏澆在祂頭上,是預先給祂安葬作準備(參十四8)。此言一出,門徒頓感無地自容。因主耶穌曾三次向門徒預言祂必將為世人的罪上十字架,但門徒始終沒領會。反之,這女子卻曉得為主耶穌的犧牲作準備。惟別弄錯,主耶穌不是叫門徒記念這女人,而是她所作的。兩日後,主耶穌在逾越節晚餐上訂立主餐,並命令門徒「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參林前十一23-25)

  沒料到這事反叫猶大定下賣主賣友的心(參可十四10-11)。現下猶大既自動送上門,祭司長和文士就決意於逾越節期間處決主耶穌。這一切似不經意的說,是主耶穌定意為世人捨身十架,而非祭司長和文士手下的受害者!

應用
  有人為金錢放棄主耶穌,也有人為主耶穌放棄金錢。這正是同一晚上,「這女人所作」與「猶大所作」的分別。為愛所作的,在沒有愛的人眼中總是浪費,就如猶大目睹了一個愛的行動,卻標籤為奢侈浪費。一個人的表達往往是從心而發。猶大沒真的看到給主耶穌的禮物。當他試圖給禮物定價,足證他從沒看到;若他真看到女人給耶穌的禮物,便會知那是無價的。

  愛從不計算付出多少;多少從不是愛的考慮。對有愛的人而言,就算付上一切,甚至犧牲性命,也屬閒事。愛有時會叫我們做出近乎魯莽、不顧一切的決定,就如父母愛子女一樣。若先計算回報才付出,就不是愛了。

  主耶穌因愛我們來到世上,傾盡祂的性命,那我們該怎樣回應這份大愛?

(作者是恩福聖經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