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号.第14卷.第3期.总第81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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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者可否成为宣教士?

问:五年前,我婚姻失败后回到神的怀里,感受到神的大爱。去年有机会跟教会短宣,看到工场福音的需要,想及子女已长大不用我照顾,便希望将馀生奉献给主。请问离婚的人可否成为宣教士?


答:首先,我为着神对你的眷顾和医治感恩。近年来神的儿女在婚姻上受试探、试炼、跌倒、回转、更新,都时有所闻。无论单身,已婚,丧偶、失婚,我们全部,每一个人,都是靠主恩典才能站立得稳,过犯蒙赦免,软弱变刚强。唯有主耶稣有能力助我们对罪说「不」。 

  已婚的夫妻,想要去宣教,教会和差会都有责任辅导他们靠主恩持守美好的家庭生活。单身、丧偶或失婚者,亦须要顺服教会和差会的带领,出发前充分预备,乐意对神对人守约过圣洁且合宜的生活,竭力保守自己在神的爱中。 

  每个经历失婚的人,都须要一段时间重整生命。若你已过了这段日子,而教会和差会对你有充分认识和信任,由他们共同祷告,商讨决定,你就受到很好的保护和监管。但上工场去,仍须遵守以下一些原则: 

一、离婚一事是可以公开的。要看是否对当地文化有妨碍,不能隐瞒真相,否则成为属灵破口,差会这点要把关。 

二、子女对你上工场一事内心有平安,并确定他们已能自立。 

三、工场上有队工,要顺服及愿意跟随队长所指派的事奉岗位去事奉。不可因个人有离过婚的经验,而在教导信徒时有意无意「扶正」这事,一定要谦卑承认这是不合《圣经》教导的。 

  最重要的是:可否成为宣教士的决定不在你,而是在差会和教会。若差会或教会未能接纳你成为宣教士,你愿意顺服吗?无论是到外地宣教或是在本地事奉,你若能有一颗愿意奉献给主使用的心,已是神所喜悦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