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號.第16卷.第5期.總第95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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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證據
(雅各書二14-26)

  法國名畫家杜雷(Paul Gustave Dore)在德國開過畫展後,正要過境到法國開另一畫展時,才發覺忘了帶護照。由於時間緊迫,只好硬著頭皮,請入境處官員通融一次,讓他過境。對方卻放聲大笑道:「你若是鼎鼎大名的杜雷,我便是法國總統了。老兄,我在這崗位數十年來,眼見幾乎每天都有人為了闖關,說自己是達官貴人!」後來有位高級官員來調停,提供兩全其美的法子,說:「能否過境,不外乎能證明身分。這樣吧,這裡有紙筆,那裡站著一群農夫,倘若你能即席揮毫,畫出杜雷的獨特風格,那就算是你的過境護照了。」杜雷拿過紙筆,不消幾分鐘,便把遠處那群農夫活現紙上,栩栩如生。圍觀的無不大為折服。杜雷就是憑著技術證明了身分,結果順利過到法國,如期開畫展。 

  我們的生活是不是該反映出自己的獨特風格呢? 

澄清真理
  開始研讀以先,我們必須澄清雅各與保羅對「稱義」的看法。雅各提到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心,與保羅在羅馬書三至五章談到「人稱義是單憑信心,並不靠行為」的說法似乎背道而馳。早期解經家,甚至改革家馬丁路德也認為雅各違反了因信稱義的真理,一度遊說教會不要把雅各書列入正典!這確是個世紀大誤會。首先,保羅在羅馬書是強調救恩的根基,說出神藉主耶穌的寶血,無條件稱不義的人為義,是談到把罪人稱義的過程;而雅各是強調救恩的果子。其次,保羅是從神的角度看救恩,雅各則是從人的角度來看。保羅著重的是人是否真心信主。試問除了神之外,有誰能看透人的心思意念呢?雅各卻著眼於人的信仰表現。我們怎可知道人有信心呢?一言以蔽之,從他的行為便可知曉。最後,雖然保羅與雅各都用「信心」或「稱義」等字眼,用意卻截然不同。保羅說的「信心」,是相信接受主耶穌為救主;而雅各說的「信心」,是人信主後的「信仰生活」。我們怎知道有神的生命呢?就要看他有沒有表現出來。 

沒有行為的信仰無意義
  雅各向散居中東各地的猶太裔信徒聲明:人自稱信主,卻沒有行為,就沒有意思了。他說:「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二14)雅各提問的方式預期對方會有否定的答案,意思是「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會有用處嗎?當然沒有!」 

  雅各跟著把我們帶到教會。有弟兄姊妹正在門外叩門。但來者不單衣不蔽體,且面黃肌瘦(15節),誰知裡面的信徒只向對方說了幾句安慰話,便打發他們走,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16節)沒有實際行動,再多善意的安慰也是無濟於事的。所以雅各總結說:「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沒有行為的信仰與魔鬼所信的無異
  我們還以為雅各以上的話,會叫信徒心服口服。但從第18節的話,可推測他們這樣回應:「你未免太狹窄了。有人特別有信心,有人分外有表現。總言之,各人互有長短。」雅各先重申以色列人每早都必唸的認信,就是申命記六章4節,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19a節)。繼而指出鬼魔也有同一認信:「鬼魔也信,卻是戰驚。」(19b節)。沒有實際行動的信仰,與鬼魔所信的無異!  

信仰須有相應行為才得以成全
  雅各最後以兩個耳熟能詳的人物為例,說出信仰與行動是不能分割的。他首先指出,耶和華早在創世記十五章6節稱亞伯拉罕為義。但稱義三十年後,照上帝吩咐獻上獨生子時,信心才得以「成全」(創二十二12,雅二21-23)。換言之,就是信心之父,若沒有相應行動,他的信心也是不完整的。雅各其次提到喇合。她冒險保護以色列人的探子,就「成全」了對耶和華的信心(二25)。 

無論是德高望重的亞伯拉罕,還是人盡可夫的妓女喇合,信心都是藉著具體的行動得以「成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