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2月號.總682期.第58卷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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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情有道
一枚貼紙

     

  偶爾回到小時候住過的舊居,街坊鄰居全都變成了陌生人。進了屋子,把門一關,赫然見到門後一枚鮮紅的貼紙,那是近四十年前,我踩著板凳,用小手貼上的作品。 

  那個時候,過年前夕,家家戶戶的門前都佈置醒目的揮春、橫批或斗方。工整秀麗的隸書篆書,鐵骨銀鉤的行書楷書,琳琅滿目,行走其間像是進了書法展廊。稚小的我當然不會寫大字,對於人家寫揮春,貼春聯這種儀式,感到十分羡慕和好奇。 

  一天,我經過文具店,發現裡面賣一種貼紙:巴掌大,大紅底,中央印一個宋體「福」字,看上去就像是福字斗方。我開心極了,隨即買了一枚,希望可以跟大人一樣貼在自己家的門前。可是,長輩們一致反對,認為那只是印刷品,稱不上書法,是兒童的玩意,不能登大雅之堂,但又怕掃小孩子的興,折衷之下,讓我把那個小斗方貼在門後,給自家人欣賞。就這樣,那枚貼紙陪著我度過童年、少年、青年…… 

  眼前這枚貼紙太寶貴了。它不單承載我多彩的記憶;見證一個家庭的一段歷史。更可貴的是,當在它背後成千上萬的揮春橫批都灰飛湮滅,而近四十年後它還是繼續鮮紅著。經過時間長流的洗淘後,仍能存留的就有價值。 

  聖經說:「天和地將要消逝,但是我的話絕不會消逝。」(馬太福音二十四35,《中文標準譯本》)千百年過去了,天地人事幾經滄海桑田,而聖經的話仍然歷久而常新,證明聖經有永恆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