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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時候,媽媽常對我說奶奶等人死前靈魂出竅的事,令我毛骨悚然。上高中後,媽媽重複這些事,我便善意地對她說是迷信。信主後,回國探親時再聽她回憶這些往事及近年遇過的類似事,便對已信主的媽媽說:「人的靈魂確實能出竅,且能永活。雖無法多談這種超自然現象,我也未曾經歷,但如今能信。」
教會有一位虔誠愛主的老姊妹,有一天請我為她出車禍的外孫禱告。她的外孫十九歲,有一晚在台中騎電單車直行時,被一輛右轉的車子撞倒。他戴著頭盔,但沒有繫上帶子,頭盔甩出很遠。他摔倒在地,頭破血流,不省人事。馬路對面的餐廳有一位醫生正與朋友吃飯,聽到外面的嘈雜聲,便出來看看車禍現場,立即過去與昏迷的年輕人不斷說話,以免他一昏不醒,直到救護車趕到。
外孫被送到醫院搶救,終於蘇醒。一開口,就對媽媽說了一件奇妙的事:昏迷期間看到自己躺在地上,頭在流血,旁邊有很多人,其中一位還不停對他說話。媽媽非常驚訝,便將這事告訴了遠在美國的姥姥。老姊妹請我禱告時,強調女兒上過神學院,女兒的公公還在台灣當牧師,她堅信女兒和外孫不會說假話。
只要打開網頁,就會發現這些事並不新鮮,很多網友都曾有類似經歷。網上文字雖不易鑒別,但不能說網上網下靈魂出竅的故事一定是假。多少年來,醫學、科學也為此佐證。據2014年10月7日英國《獨立報》報導,一項為時四年的醫學研究,調查了英國、美國和澳洲的十五家醫院、2,060名病人,結果顯示:人死亡(心臟停止跳動、腦幹失去功能)之後,「靈魂」還在活動。研究發現,經歷過瀕死的倖存者當中,約有40%稱他們被宣布臨床死亡時,仍有意識,「看」和「聽」得見瀕死現場的情況。有些患者在心臟停止跳動長達兩至三分鐘,恢復知覺後,能清楚記起發生的事。
美國紐約大學朗格尼醫學中心(NYU Langone Medical Center)重症急救研究主任帕尼亞(Dr. Sam Parnia)在臨床中發現,人瀕死之時,即呼吸停止、心臟停跳、腦部血液供應中斷、瞳孔對光反射消失、腦幹失去功能後,仍能清楚聽到周圍的對話,甚至見到周圍發生的事。
研究表明,經歷過瀕死的人遍布世界不同地域、種族、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據美國蓋洛普公司的調查,僅在美國至少有1,300萬健在的成年人曾有瀕死體驗。
很多人不相信這現象,認為死後甚麼都不知道了,他們套用古話安慰說「入土為安」、「人死如燈滅」、「死後一了百了」等,麻木地不去想死亡的事,但是我們不要忘記另一句古話:「人入土,魂出竅。」靈魂到哪裡去了呢?原來人和動物的氣被上帝收回。聖經講得一清二楚:「祢收回牠們的氣,牠們就死亡,歸於塵土。」(詩篇一○四29)「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上帝。」(傳道書十二7)
聖經也記載一些靈魂出竅的事。舊約記載先知以利亞叫死人復活:「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上帝啊,求祢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列王紀上十七21-22)
新約也記載主耶穌讓一個管會堂人的十二歲女兒死而復活:「耶穌拉著她的手,呼叫說:『女兒,起來吧!』她的靈魂便回來,她就立刻起來了。耶穌吩咐給她東西吃。她的父母驚奇得很……」(路加福音八54-56)這些死人復活的神蹟,都是讓靈魂回到身體。
我們常常不理會死亡,或是不懼怕死亡,因為我們對死亡沒有真正的了解。人的死亡包括:兩方面死亡、兩次死亡。
兩方面死亡:人是由肉身與靈性兩部分組成,當上帝離開了人的靈,人的靈性便死亡。本來人之所以有別於其他動物,成為萬物之靈長,是因為上帝按祂的形象造人,從人的鼻孔吹入氣,使人「成了有靈的活人」(參創世記二7)。聖潔與罪無法同在,始祖犯罪後,上帝的靈就離開了,人的思想情感和意志裡不再有上帝的美好性情,人就活在罪中。當上帝收回祂吹入人身體裡的氣,身體便成了屍體。
兩次死亡:最可怕的還不是今生的死亡,而是永遠的死。除了身體死,人不死的靈魂還會永遠在地獄裡受煎熬,是第二次的死。「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九27)被上帝收回的靈暫時留在陰間或樂園,主耶穌再來時將施行審判,是去天堂還是地獄,就看我們的罪有沒有被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寶血代贖。只有信主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並求祂赦罪的人,將有一個「靈性的身體」(參哥林多前書十五44),會在天堂裡與上帝永遠同在(參帖撒羅尼迦前書四16-17)。
既然如此,我們為何驕傲固執,不願為靈魂選擇一個美好的歸宿?
本文轉載自美國《中信》月刊第67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