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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常说:「神的爱是无条件的。」请问「无条件的爱」一词来自圣经何书?何章?何节?如果你不知道,那就对了,因为这是心理学家弗罗姆(Eric Fromm)的理论,并非圣经的观念。
的确,神不是因为我们有可爱的地方才爱我们。圣经告诉我们,「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约壹三16)这就是神无条件的爱!不过,严格而言,神的爱是有条件的。只是,他自己付上了那必须的条件,所以,对我们来说,好像无条件一样。
虽然神无条件地救赎我们,却要求我们长进,追求圣洁。例如圣经说:「原来基督的爱激励我们,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并且他替众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为自己活,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林后五14-15)「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二8-10)
所以神的爱并非不设规则、无批判、没有要求的。《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有一篇文章讨论这个问题,作者说:「神的爱是有条件的……如果神的爱好像心理学家罗杰斯说的『无条件尊重』那样,他会原谅任何人、任何事,那么,就不必有十字架了。」所以作者称今天教会所讲的无条件的爱为「廉价的恩典」。1
说到底,罪是必须对付的。神爱我们,所以钉在十字架上,为我们解决罪的问题。我们得到救恩之后,他要求我们过圣洁生活。基督徒犯罪时,神不会说:「无所谓,无所谓,反正我爱你。」上帝不是糊里糊涂的烂好人。
虽然弗罗姆始创「无条件的爱」一词,但他本人相信,人同时需要无条件的爱和有条件的爱。可惜教会只偏重无条件的爱,以至扭曲很多重要道理。举个例说:心理学家劝我们要无条件爱自己的孩子,此事正好作为例子,让我们思想──我们爱孩子,是否等于不设规则、无批判、没有要求呢?
一位已故的资深传道人一次在讲道中提到:「我很爱自己的孩子,但会要求他们用功读书,爱主事奉主。不然的话,我就不喜欢,但我仍然会爱他的。」这样才合圣经,又合常理,爱不等于没有规範!「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来十二8)管教孩子是爱的表现,没有要求就是憎恨你的孩子:「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箴十三24)
并非因为我们有什么价值天父才爱我们,才拯救我们;他把我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要求我们远离罪恶,生活圣洁。他不但有要求,什至会管教。圣经说:「万灵的父管教我们,是要我们得益处,使我们在他的圣洁上有分。」(来十二10)试想想,天父若不管教我们,父母若不约束孩子,结果将会如何?
上帝的爱,比弗罗姆「无条件的爱」的理论更有意义、更高明、更优胜!世俗理论有时听来动人,什至看来合乎圣经,却是差之毫釐,谬以千里。
1 Howard A. Synder,“ Is God's Love Unconditional?” Christianity Today, July 17, 1995, p.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