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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約:(ghah-yil) 1) 軍兵 「那時,我吩咐你們說:耶和華——你們的神已將這地賜給你們為業;你們所有的勇士都要帶著兵器,在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前面過去。」(申三18)
2) 有才能 「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他丈夫的骨中。」(箴十二4)
新約:(dunamis) 1) 神的權能,多與福音有關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的,直到永遠。阿們!」(太六13)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一16)
(作者是頌恩浸信會傳道人、信義宗神學院教牧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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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文/姜武城
宣教士的「權力」
若問神學院的畢業生:踏入教會事奉後,「主任傳道/ 牧師」或「助理傳道/ 牧師」,哪一項是你的首選?相信十之八九,「主任傳道」應是首選,為甚麼?因「主任傳道」才有「權力」!同理,宣教新兵準備踏出工場,總盼能在宣教區獨當一面,享受呼風喚雨的「權力慾」。殊不知神賜予宣教士權力,乃為我們走上福音前線,為主爭戰而預備;甚麼時候我們傳福音、救靈魂,我們就可支取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此,「權力」絕不是用來享受,更不是用來「使喚」同工的!
這樣的「權力」如何獲得呢?
1. 從「跟從主」獲得:主耶穌叫我們跟從祂,也叫我們要得人如得魚。所以,若要成為得人如得魚的宣教士,一定要「跟從祂」。
2. 從「僕人」中獲得:宣教士就是主的「僕人」,故應凡事請命於主、聽命於主。可是我們的肉體常會反抗,不喜歡親近神;特別在宣教生涯剛開始時,因尚未吃足苦頭,以致很容易忘記倚靠祂!惟任何事都會「習慣成自然」,只要常常練習就會有好習慣。在宣教工場上,甚麼事我們都先來稟告衪,既不落空,也不吃虧,何樂而不為?
3. 從「領袖」中獲得:宣教士在神面前是跟從者、是僕人,一切工作都要請命並聽命於祂;但對弟兄姊妹,我們有著領袖的職分。約翰福音第十章說到,耶穌是好牧人,在前頭走,這叫做領袖。我們常以為作領袖就是吩咐別人做這做那。這不是領袖,而是自卑感作祟!領袖是領導人,應走在前面。宣教士初進宣教區,與當地教會配搭,沒人同工,甚至沒人幫助清潔打掃,這些都要自己做。當然你做不了這麼多,可是你一定要自己先做,弟兄姊妹看見你做,他們才會加入一起做。無論是掃地、擦窗、油漆都要自己先動手,不要認為自己是宣教士,是金枝玉葉,不應動手。
(作者是美國中信總幹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