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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道班札記
基督徒的信心和責任

  

  一位慕道友提問:為甚麼基督徒總是只強調對上帝的信心,而不重視人自己的責任?難道基督徒的父母只要把兒女交給上帝,就不必盡教養兒女的責任嗎?難道只要信上帝,胡作非為都可上天堂?這些問題涉及信仰中行為和信心之間的平衡。 

因信稱義曾存爭議
  在神學歷史上,以馬丁路德為代表的新教神學強調聖經羅馬書中的因信稱義,天主教神學則強調雅各書中的藉行為表達信心,兩者曾有激烈論戰,關鍵是怎樣理解表面似有矛盾的兩卷書。路德在自身的修道體驗中,深感無論怎樣做補贖,都無法有救恩的確據,但羅馬書一章17節解決了這難題:「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這和當時羅馬天主教的教義不合,路德的學說被判為異端,從此跟從路德思想的信徒創立了新教(基督教)。 

  今日,天主教會重新肯定了因信稱義的恩典神學,與新教路德宗在1999年簽署了《關於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在因信稱義的教義中,上帝對人類有如父母般的承諾:無論你淪落到甚麼地步,做過怎樣的事,只要承認我是你的父親,我就永遠承認你是我所愛的兒女。而在基督徒這方,有類似兒女的願望:盼能從內心到行為都肖似基督,讓天父喜悅。 

行為表達信心佳例
  獻身非洲醫療事業五十年的史懷哲博士在一次訪談中曾言:「聖經中有關『觀察他們的行為,你就能了解他們』這句話深深震撼了表現愛似乎遠比談論它更有意義,因為那是真誠的。」他在三十歲前已獲神學和哲學博士,在學界聲名遠揚,但為了直接服侍非洲貧困地區的人民,他重新習醫,九年後獲醫學博士和行醫證,然後遠赴非洲的蘭巴倫,開設叢林診所,直到逝世。雖然我們不一定完全贊同史懷哲的神學論述,但他的一生是以行為表達信心的佳例。 

  歷史上許多激烈、尖銳的神學論辯,其實當中的觀點不是非此即彼,而可能是互為補充;神學亦非一成不變的僵死教條,而是不斷進步、重新反思的學問。從中我們學會理性看待觀點不同的人和教會傳統,堅持最重要的真理,同時寬容而開放地對待來自不同傳統、卻有相同信仰的教會弟兄姊妹。 

正視罪惡為罪人祈禱
  其實聖經中表面上有矛盾的教導,不止雅各書和羅馬書有關信心和行為的問題,另一例子是在保羅書信和聖經多處都強調過聖潔生活的必要和對淫行的鞭撻,但在約翰福音八章1至11節中則記載了當法利賽人要根據律法處死那淫婦時,耶穌卻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當大家都悄悄走了後,耶穌對那婦人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表面上看,這也是矛盾的。但若從聖經的整體信息來看,耶穌關於聖潔的教導,從更深層的意義來說,絕非一種機械式的行為,或出於對律法懲誡的恐懼而產生的被動作為;它其實是源自對所愛之人真正的委身,一種發自內心的願望:我愛並尊重我的配偶,希望彼此的關係得上帝賜福,因而忠誠是出於愛的自然行為,而非紀律約束的結果。 

  耶穌面對想依法處死那淫婦的人群沉默不語,是對他們用律法代替上帝教導的不滿。耶穌的態度也展示了另一教導:我們應如同基督對待我們那樣對待罪人,充滿愛心地指出他們的缺陷,為他福祉祈禱,而非以律法家的姿態懲誡論斷,同時反省我們每一個都是罪人,都需要恩典的救贖。 

好行為源於天父愛
  在信心和行為的辯論中,正存在類似的表面矛盾、實際卻是一致的邏輯,信心和行為好比銅板的兩面,若我們真的珍惜上帝的救恩及祂和人類建立愛的關係,就不會濫用「因信稱義」的恩典去拿進天國的廉價門票。我們的好行為也不會是一種自義的憑據和守律法的機械行為,而是當天父的愛活在我們的心中時,謙卑捨己的自然流露。許多看似矛盾的聖經內文都在這種解讀下融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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