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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 畢耕
神呼召我們為真道竭力爭辯(參猶3),不是要我們喜愛爭論,而是要我們毫不妥協、不逃避的站穩在真道上。而在信仰的範疇中,如教義、管理教會的細節,或事工的執行等,我們定會遇上不同意見的人;因此值得細心尋究一些如何與異議者打交道的基本原則。我們甚至可應用這些原則在非信仰範疇上,如政治,職場、家庭中的分歧等。
為此,我們要按序解答三個重要問題: (1) 我們對意見不同的人,有甚麼基本責任? (2) 我們能從意見不同的人身上學到甚麼? (3) 我們該如何對待意見不同的人?
第一部分:我們對意見不同的人,有甚麼基本責任?很多人會忽略首兩個問題而直接問:「我怎樣才能把異議者擊倒,徹底消除反對的意見?」若我們想贏得異議者的心,就要弄清自己應有之義。
待人如己 瞭解對方我們對意見不同者有一基本責任,不是要認同其不符真理的觀點,也非在真理上妥協;而是我們必須愛他,就如愛世人一樣。聖經指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們,也要怎樣待人(參太七12)。那我們希望別人怎樣待我們呢?首先就是希望別人能瞭解我們的觀點。因此,我們應盡力瞭解異議者的意見,細讀對方的著書或文章,弄清其觀點;或細心聆聽對方的說話;絕不能不讀不聽便發出尖銳批評。范泰博士(Dr. Cornelius Van Til)正是一個佳美榜樣。他曾強烈反對巴特(Karl Barth)的神學,而巴特則表示范泰根本不瞭解他。我曾有幸親眼看到在范泰的辦公室,放著巴特的巨著《教會教義學》,范泰在書頁中做了很多記號,因此,范泰曾非常仔細地查考巴特的著作,才提出批評的。
真正的意思和目的 但這仍不足夠。有時對方的表達不夠精準,我們卻不必糾纏在其用語上,而是應努力理解對方想要傳達的意思。例如我太太會說「你從來不倒垃圾」,這「從來不」當然不準確!但我應留意她的意思,而非計較其用詞。當太太說「從來不」時,她的真正意思是「很少」,或「不夠多」,我應接受她的批評,更勤快地倒垃圾。
此外,我們應該盡力理解對方反對的真正目的。甚麼樣的經歷(可能是慘痛的)教他們採取強硬的姿態?他們擔憂甚麼?渴求甚麼?是否有些事情是我們也同樣擔憂或渴求呢?若能找到一個共同點,就可避免雙方進入各自辯解和懷有敵意的情緒中。例如在強調神的主權底加爾文主義與持守人有自由意志的阿米念主義之間的爭論,若雙方在討論中,陳明並非否定對方所堅持的理解,而是擔心過猶不及的演繹會導致信仰根基的傾斜,那雙方的立場便更清晰,而兩者其實並沒有要拼過你死我活的理由。
總的來說,是要讓爭辯的對方感受到,我們不是只想贏得一場爭論,或誇耀我們的聰慧,而是真正關心對方,既盼幫助他們,也渴望從他們身上學習。
第二部分:我們能從意見不同的人身上學到甚麼?當認清自身的基本責任後,我們要問:「我能從異議者身上學到甚麼?」
是我錯嗎? 首先我們要學會承認或許我是錯的,而對方是正確的。當然,這不適用於討論信仰的基本真理,如基督的神性或靠恩典得救。不過,除了神親自明言、不允許我們有懷疑和猶豫的原則外,有些觀點我們以為對的,卻可能是錯的。若有人糾正,那是在幫助我們。我們的回應當是:「我錯了,很高興你指出我的錯誤。感謝你的幫助!」
其次,從異議者的反應,我們或會發現對信仰的的表達未臻完整。如加爾文主義者,過於強調神的主權,以致看似否認人能自作決定。在這情況下,反對者使我們更注意啟示的豐富性,以防一己的片面性。基督教信仰中許多要素,都是「雙軌」的—神是一,也是三;神有主權,人也可用理性做決定;聖經的神聖默示和人的創作... ...。
不同觀點的人,能促使我們更完整地表達真理,避免忽略或過分強調某一方面,幫助我們作「全面性」的表達,而不是「半生不熟」。
理清思路 從意見不同者身上,我們還會發現自己的表達欠清晰,或意義不明確,令對方有不清楚的地方。因此我們要作出改善,務求表達得更清晰完整、更有利於交流。這在聖經中也有先例。保羅在羅馬書中寫道:「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斷乎不可!」(羅六1-2)那些可能的反對意見,促使保羅更完整地表明其思想,使讀者不會離題及迷失,從而正確理解真理。我們的主也在聽眾第一次沒聽懂時,耐心用不同方式,覆述或強調其教訓(參太十三18-23,37-43;約十一12-14)。
當意識到以上的好處,我們就能減少敵對的態度,手就不再揑成打人的拳頭,而是伸出來成為友誼和幫助的器皿;腳亦不會用來踐踏別人,而是走近他人;舌頭也不會發出苦毒和嘲諷,而是講出有智慧、有恩典、使人和平的說話(參箴十20-21,十三14,十五1,廿四26;雅三)。
第三部分:我們該如何對待意見不同的人?
跟意見不同者討論問題時,基督徒要牢記目標,確立定位,經常提醒自己:我們是要在辯論中勝出,彰顯辯才?還是要將陷在錯誤和軟弱中的人,帶到神的真理和光照下,從而贏得一個人?
聖經真理辯論 當我們辯論聖經真理時,必須敬虔地運用聖經,引用經文時要注意整體性和上下文的一致性,切忌「斷章取義」,否則會犯嚴重錯誤。例如有人指聖經說「沒有神」,因在詩篇十四篇1節和五十三篇1節中,可以找到「沒有神」的經文(這兩節經文原文都是「愚頑人心裡說「沒有神」。」這要求我們要好好認識上帝的話語,就是要經常查考聖經(參約五39)及默想祂的訓詞(參詩一一九),方能熟諳神完全的旨意(參徒廿27),並對聖經解釋、經文間的關聯及經文的應用,有健全的認識。
一般性的爭論 所謂一般性的爭論,就是聖經以外的東西,如邏輯、歷史和傳統。雖然它們的權威性與聖經—神的話語,不可同日而言,但其對討論甚有影響,我們若希望論證有說服力,就不能對此忽略。
理性是神賜予人類的禮物,在領受、運用及交流啟示的過程中不可或缺。跟邏輯對著幹無異自毀長城。所以,我們當適當地提出理性的論證,同時也認真面對異議者提出的理性論證。另外,我們還可求助於歷史和傳統。熟悉歷史可避免重複過去的錯誤。十六世紀的改教運動,保護我們不重蹈羅馬天主教的覆轍。歷史和傳統還可幫助我們鑒別對錯:若某個觀點明顯違背《尼西亞信經》或其他經過很多世紀考驗的信條時,那它顯然是不正確的。
相信神的權能 神差派我們為真理作見證(參約一7;徒一8),神自己能夠並會令我們的見證產生果效。我們永不應低估祂的權能,祂能對付最頑梗敵擋衪的人。使徒行傳第七章顯示,當司提反被殘暴殺害時,他的見證為神所用,贏得了敵人的心,就是後來偉大的使徒保羅!
基督徒對待意見不同者,不應抱著拳賽的心態,只想擊倒及摧毀對方;「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神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可以醒悟」(提後二24-26)。
(作者是奧蘭多改革宗神學院榮譽神學教授)
本文原載於:http://www.apuritansmind.com/ChristianWalk/DealwithThoseWhoDiffer.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