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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媽

曉君你好,
  我今年卅七歲,已單親十二年了。在這些年中,我靠著上帝的力量、應許、喜樂,帶著三個孩子過活。在這整整十二年當中,我的生命裡沒有出現過任何一個異性,亦沒有跟任何異性有認識及交往的機會,我的生活就是臨時工、孩子、教會。最近,我有點想有人陪。跟我同年紀的同性友人,不是再婚,就是換了幾個男友,我還是一個人。也許,因為經濟壓力吧,畢竟要養三個孩子。有時,我會想,我這樣潔身自愛好像沒有甚麼意義,當然我也沒有放縱的勇氣。我常想:在這世上還會有人愛我嗎?我還值得有人愛嗎?或是我還有甚麼可愛及吸引人的地方?我不是自憐的人,也不後悔把孩子帶在自己的身邊。 

單親媽媽

 

親愛的單親媽媽:
  拜讀來信,對妳佩服得五體投地。真不容易啊!光一個人出外工作,挑起一家四口的經濟責任,已叫人吃不消。何況,妳還須照料三個乳臭未乾的小孩,給他們安排衣食住行,督促功課⋯⋯,這麼多責任都落在妳身上。而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妳親眼看見很多人離合無常,同居分手,有如兒戲,完全不顧孩子的感受;可是妳仍然潔身自愛,默默地為孩子犧牲。妳不知道,妳的孩子多麼幸福!多麼光榮!有妳這樣一位偉大的母親。 

  親愛的姊妹,上帝是孤兒的父親,是寡婦的伸冤者(參詩篇六十八5)。妳要繼續信靠祂,仰望祂。「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向那行不義的生出嫉妒」,也「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詩篇卅七1;羅馬書十二2) 

  以下我有幾點意見,供妳參考: 

一、潔身自愛沒有意義嗎?
  妳說,「我這樣潔身自愛好像沒有甚麼意義」。不對,有意義極了!試想,因為妳潔身自愛,妳給了孩子一個安全的家。他們不像許多單親媽媽的孩子們,老害怕母親被一個陌生的男人搶走,更不必害怕母親會為一個陌生的男人而將他們送走,或被虐打,甚至被強姦,被殺害。這十二年裡,因為妳的犧牲,孩子們得到母親全心的照顧。他們從妳身上看到愛,看到犧牲,看到甚麼是堅強、獨立和尊嚴,這將成為他們一生的榜樣。他們不須為母親的放蕩行為而羞愧;反因妳高尚的品行而有自尊,在人前人後,可以抬起頭來。只要他們懂事,他們會感激妳,尊敬妳。 

  這十二年來,妳潔身自愛,也就是說,妳活出了基督徒聖潔的生命,妳用聖潔的生命見證上帝,榮耀上帝。無論妳對兒女、對上帝、對自己,妳都能問心無愧。尤其在這個自私、放縱情慾的世代中,這是何等與眾不同的生命!這不是吃虧,而是光榮。上帝曾論迦勒說:「惟獨我的僕人迦勒,因他另有一個心志,專一跟從我,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他的後裔也必得那地為業。」(民數記十四24)「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上帝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希伯來書十一24至26) 

  所以,妳不要因看見這邪惡淫亂的世代和眾人的罪中之樂,就懷疑自己的價值。妳要認定:只要行在上帝的旨意和真道中,雖然別人都和妳不同,妳仍是對的。因妳像迦勒一樣,另有一心志;像摩西一樣,不享受罪中之樂。妳應帶著謙卑感恩的心自豪,而不是自卑自憐。 

二、妳可愛嗎?
  妳說,妳最近想有人陪。明顯地,妳感到孤單了。這代表妳的人生正要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妳沒說明,妳是因為失婚抑或喪偶而成為單親,無論哪一種遭遇,都是經歷了被離棄的痛苦。只是面對三個小孩的需要和母愛的促使,妳忘記自己的困苦,全心全意地將所有精力投注在養育孩子的事上。今天,最小的孩子也過了十二歲,進入青少年階段。他們開始有自己的主意,開始獨立,有些事不再和妳商量,甚至不想妳參與。他們在感情上開始不依賴妳了,從前媽媽是最好的朋友;現在,有時在家不大說話,和朋友談話卻絮絮不休。他們的成長給了妳時間、空間,卻也帶來感情上的空白。妳有了機會休息,卻開始感到孤單。就在這時,妳環顧周圍那些同路人,再看看自己,不知不覺像彼得那樣,看見風浪甚大,就失去信心。不禁自問:我過去十二年來一直潔身自愛,是否值得?世上是否還有人愛我?我還值得被愛嗎? 

  當初彼得定睛看主,聽主的話下船,他竟能在水面上走;後來,把眼轉看風浪,就很害怕下沉(參馬太福音十四28至30)。人生就是這樣,當妳定睛仰望主,妳不知不覺走在水上,平安走過了單親的十二年;但是,當妳看世界,看人,看己,妳就失去信心。 

  聖經詩篇中有一位作者,名叫亞薩,他也曾與妳有同感。他說:「看哪,這就是惡人;他們既是常享安逸,財寶便加增。我實在徒然潔淨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無辜。因為,我終日遭災難;每早晨受懲治。」(詩篇七十三12至14)然後他說:「我思索怎能明白這事,眼看實係為難,等我進了上帝的聖所,思想他們的結局。祢實在把他們安在滑地,使他們掉在沉淪之中。」(16至18)我相信,等妳安靜在上帝面前,轉眼仰望祂,妳必重拾信心,知道妳是深深被愛的。「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7至8) 

  我相信妳的兒女也愛妳,教會的弟兄姊妹們也愛妳;因為,若沒有愛,妳不可能持續地獨行十二年。雖然妳付出了很多,但一切並不徒然。一個懂得愛、懂得付出的人,就是最可愛的人。我們為甚麼愛主耶穌?因為祂先愛我們。所以,我相信妳是個值得愛的人。假如有這麼一天,上帝為妳預備伴侶,妳相信,因為妳已經習慣捨己付出,習慣了無私地愛,妳會成為一個好伴侶。相反,那些為滿足私慾而不斷更換男朋友的人,妳別看她們男朋友一籮筐,其實這種不能持久的關係,正好說明了她們並不可愛。 

三、希望有個伴侶
  妳說,妳想有人陪,妳的意思是希望再婚嗎?因為妳沒說明是不是喪偶,我很難具體回答妳這問題。不過,我願意和妳分享以下幾節聖經:「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指守獨身)。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哥林多前書七8至11)「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39) 

  聖經又說:「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提摩太前書五14)又說:「義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箴言四18)但願妳守著義人的路,繼續信靠仰望主耶穌的帶領和供應。「你當倚靠耶和華而行善,住在地上,以祂的信實為糧;又要以耶和華為樂,祂就將你心裡所求的賜給你。」(詩篇卅七3至4) 

  願上帝引導妳的心,賜福妳前面的路! 

曉君 

(本欄歡迎讀者來信,若想提早答覆,請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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