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八年10月號.總678期.第57卷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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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故事
那一年,我二十四,神尋找我

 

  不知緣何,忽有興緻回味年輕時的某一段日子;或許臨近一年之終,又適逢生辰之時,不禁緬懷一番。 

  記憶所及,那是一段光明與黑暗交雜的歲月。光明,是因那年事業、前途、興趣、體能、交友等方方面面皆趨於美好、完善;而黑暗則是在不可見的心靈層面:靈命暗啞無光、異常虛空。因而熱衷思想(也可說是反思吧?)如我者,也就藉此借題發揮。 

光明與黑暗交織
  先說光明面。那年我幾經轉折,考上了消防員一職。自我存在價值提升了不在話下。自由的生活模式更是直至今天的我仍是無限眷戀。當值時盡力救人,落更時盡情歡愉。當年基本上每月平均只工作(當值)十天,其餘的日子,放任地過著自我流放、不受羈絆的生活。於今回望,自我之處,在於將上帝剔除於我的生命中。這是由於「撈世界」、愛世俗之心的狂放、浪蕩,所以停止了教會生活好一段日子,甚至做著令上帝心痛的事;又正因有著大量的空閒時間,所以日日做著自以為可以填補心靈空虛的事情:到處結識異性、鍛練身體、上課進修、兼職賺外快和睡到「日落平西」等。 

  但原來,這份心靈之空虛,只能由耶穌基督來填滿,撫摸。 

人生轉折的一天
  日子一天一天的過著。當時一心以為自己的一生就會如此歡欣快樂地度過( 其實是流逝)……直至一天,忽然竟想到要讀一下曾經熟悉的聖經。時間是夏天吧。記得應是在住院休養期間。廿四年華。(這段人生的轉折點實在記憶猶新,恍如發生在昨日)所讀的經文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經節是我早年初讀聖經時已背熟了的,這次我不僅對它深有感動(或可算是一種對真理領悟的震撼),更重要的是,其說出了上帝的愛是那麼的徹底、長闊高深:竟差遣愛子救世,而人只需藉著信心,就能得此寶貴救恩,且是一生之久,直到永生。然而,我卻沒有好好珍惜,竟偏行己路、流浪人生。想到這裡,不由得心生悔意,且下定決心作出改變。 

  因著心裡的扎心,也因著上帝不變的愛。 

  扎心是因為罪,惟上帝的愛也更顯奇妙可畏。不知這是否經上所說的「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參約翰福音十六8) 

好牧人尋找迷羊
  父上帝重新為我驅走黑暗,以真光照亮我前面的路。 

  當時,隨即重新立志,願意一生跟隨主,且凡事讓祂居首位。我終恍然大悟,知道上帝一直在尋找我,直到找著了。就正如失錢、失羊和浪子回頭的比喻一樣,層層進深認識,知道上帝視我(們)如至寶,看我如眼中良人。上帝在漫山遍野尋找迷羊。我是迷羊,好牧人非要找著迷失的我不可。此愛就是如此堅定、如此綿長!至此,我深深體會我(們)的生命由上帝而出,救恩亦因祂而來。我們生存的每刻,都是上帝伸出來的膀臂穩穩托住。 

  所以,身為天父重價買贖的孩子,從此以後,怎敢稍離父的慈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