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的美夢 合一與和諧是人心底深切的饑渴,而「和平合一」正是聖經非常重要的主題,甚至可以說,神救恩計劃的目的,就是要成就人與神、人與人的和好與合一。但現實告訴我們,無論在家庭或教會,更遑論社會,「合一」只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夢。這說明合一的目標與過程,本身就有許多矛盾要克服;甚至我們對「合一」的瞭解,亦有待更新與深化。
廉價的和諧 西方文化注重個人發展,以下一代能獨立為目標,因此兩代間會有斷裂現象,顯得無情;社會又強調個人權利,顯得自私,不顧別人。中國文化注重和諧,小我為大我犧牲,下一代要依附上一代,以建立和諧關係,不要爭辯,只要逆來順受。表面看來達合一的境界,事實卻是面和心不和,陽奉陰違,甚至假公益(或假借神的旨意)來成就私利。這是廉價的和諧,弊處要比好處還多。聖經要求我們的不只是和諧,更是和好。沒有和好希望的和諧是很脆弱的,因經不起衝突的打擊,最終或只會淪為以客套、冷漠、恐懼戰兢的心態彼此相待,甚至互相躲避。另外,西方過份高舉「異」—個體,中國則過份高舉「同」—群體,而聖經要求的卻是異中求同,同中存異,這就難得多,但卻是好得多。聖經要求我們有同一信仰基礎(參弗二20、四3-6),卻應容納不同的實踐途徑(參羅十四1-6);有同一目標心志(參腓二2),卻可做不同的事(參腓二4);同屬一個身體,卻有不同的作用與恩賜(參林前十二4-27);我們同是罪人,同樣蒙恩,但我們成長的階段不同,表達方式也不同。問題常常是該同的不同,可以不同的卻要求相同,這就形成了許多磨擦與衝突。
磨擦無可避免 人既在性格、背景、觀點與興趣上相異,在一起時格格不入自是平常,衝突本身也不一定是罪,處理得不好才會出現犯罪的表現。但人的罪性如自私、貪婪、嫉妒、紛爭等,的確製造了許多人際的戰場。聖經浪子的故事就有這一幕:浪子回頭舉家歡慶時,卻出現長兄嫉妒、不肯赴宴的人際陰影。
對於一些在教會熱心事奉的人,與人同哭容易,因能發揮自己想幫人的心願;但與人同樂就很困難了,因注意的中心不再是自己,而是那位蒙恩、得好處的人。尤其對方所得的好處也正是自己想得到的。
有人說只有一個地方沒有衝突,那就是墳場。
衝突難解惟可處理得好 有些矛盾較易解決,一時的誤會或溝通失調,立刻處理澄清,就雨過天晴,不損關係。但很多磨擦是因個性及背景不同而引起,且一再發生,經多年累積,未曾化解的恩怨,非短期能解決,甚或一生都解決不了,而只能作妥善處理。
以約瑟為例,當他被兄長賣為奴隸,後又被誣告入獄,人生路愈走愈黑,按人之常情,他對兄長定恨之入骨。但約瑟卻體會到無論順逆,神的主權仍駕馭一切,其主要責任是信靠順服,忠於所交託他的。當人失信時,神還是可信的。這是處理一切人際衝突的轉折點,當我們能把眼目轉移到比我們的困難更大的神身上,就開始經歷一種超越,一種安心。
最後約瑟饒恕了加害他的兄長,其實約瑟可選擇另一種反應,就是用他做埃及宰相的權位來報復。但他選擇了一個更有建設性及榮耀神的方向,為一部家庭恩怨史劃上句號。處理人際衝突是一連串的抉擇,我們可被動的捲入不止息的鬥爭,也能用饒恕與愛來堵住破口,這些抉擇能決定其後果是良性還是惡性循環。
合一的必須 聖經的中心主題就是關係的破裂與和好,裡面充滿衝突與和解的故事。神創造萬物各從其類,雖然不同卻是和諧;人類墮落後,不同卻帶來不平等(女戀慕男,男管轄女),也帶來了競爭(該隱殺亞伯)。「各從其類」本是神創造的奇工,百花齊放正彰顯了神的偉大與大能,「相異」本是一件好事,一方面叫人體會自己的有限,欣賞別人有而自己沒有的長處,一方面藉著互補,使我們朝向「完整」;但罪使「相異」成為障礙,以致我們不但遠離完整,也因矛盾衝突使生命更支離破碎。
神的救贖是要我們在相異中仍能合一,恢復神創造的原意,這是十架與復活的功能,也是教會生活所應該產生的果效。保羅在以弗所書一章10節指出神旨意的奧祕,是「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而神是要透過教會來達成祂的目的,當世人看見如此「相異」的人聚在一起,能彼此欣賞,互相補足,既有真理,亦有愛心,能同哭,也能同樂,就相信耶穌真是神差來的(參約十七21)。假如基督徒不能在相異中達到合一,無論我們如何努力傳福音,世人有權利懷疑我們所傳的是否可靠。
廉價的和諧忽視了神創造的奇妙和救贖的大能,唯有同時面對我們的罪性與神崇高的呼召,不規避也不走捷徑,乃以謙卑、誠實、饒恕和寬容才能實踐真正的合一。
(作者現為美國中信事工專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