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號.第22卷.第6期.總第132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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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服

    

  就是在神面前謙卑下來,表現受造物對創造主應有的態度。

「順服」

舊約:(gah-nah)有受苦、否定、謙卑的意思

1)受苦

「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受了極大的困苦。」(詩一一六10)

2)謙卑

「摩西、亞倫就進去見法老,對他說:『耶和華──希伯來人的神這樣說:你在我面前不肯自卑要到幾時呢?容我的百姓去,好事奉我。』」(出十3)

新約:(hupotasso)泛指順從的表現,包括對神和對人

1)對神順服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雅四7)

2)對人順服

「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

(作者是頌恩浸信會傳道人、信義宗神學院教牧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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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證分享                             文/洪少樂

心中悖逆與順服

  信徒最困難的抉擇就是順服。人的本性極力反對順服,我可以做任何事,但就是不肯順服。「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壹三4)約翰不是說我們犯的罪行,而是我們悖逆的心;違背律法的,不是指違反律法條文,而是反映我們的內心不順服神。

  當年宣教新丁的我和太太離鄉別井後,沒想過要讓自己一直丟空的安樂窩,給途經香港的宣教同路人暫居小住;相比太太的落落大方,真是看不到神的喚醒,我只是留戀地上的住處——我的家,以致感情用事,最終不了了之。一向以為自己很有愛心,原來也可以很自私,忘記了應當接待客旅,忘記了神的恩情供應,忘記了施比受更為有福,忘記了許多、許多... ...

  宣教的日子久了,經歷多了,認識人及自己的本相更透徹,想起聖經中一位少年人,自己跟他的本質可說是五十步笑百步:他跪在主耶穌面前求問永生,即使他聲稱遵守了所有律例,即使他已行出所有宗教要求,他仍然悖逆,不肯變賣所有,跟從主耶穌。他仍希望人生要照自己的計劃進行。

  有句話說得好:「除非我順服神,否則我無法稱神為神,祂只是別人的神。可是當順服成為我和神關係的基礎時,祂就成為我的神。當順服遵行祂的旨意才是。」

(作者是香港中信差傳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