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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十二28-34)

約翰衛斯理廿五歲便被按立為牧師,於1735年到美國喬治亞州向印第安人宣教,惟宣教士之間發生衝突,後來還因重病被迫折返。他在日記中寫道:「我到美洲是要帶印第安人信主,但誰來帶我信主呢?」從約翰衛斯理身上可見,飽讀神學的人也可不認識神。就如聖經中的一位文士,連主耶穌也讚他有智慧,但最終還是在天國門外!
問得好(十二28) 有一個文士見耶穌面對猶太教兩大派處處刁難,不但對答如流、輕易把他們一一駁回,還對律法有獨到見解,便請教耶穌一個會堂裡常爭議不休的問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可十二28)
答得妙(十二29-33) 主耶穌首先引用每次猶太會堂聚會的始末都要誦讀的經文:「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十二29-30)第二段經文則來自利未記十九章18節,惟主耶穌只引用當中的下半節「要愛人如己」(可十二31),把愛的對象由限指猶太人擴至外邦人!
文士聽到後竟與主耶穌站同一陣線,狠批猶太教本末倒置,把宗教儀式凌駕於敬虔之上:「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祂以外,再沒有別的神;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祂,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十二32-33)
離天國不遠(十二34) 主耶穌沒稱許這「回答的有智慧」的文士,只「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十二34a)這確是驚人的宣告:一個人是否接近神的國,不在認識律法多少,而在於那人與彌賽亞有多近。究竟神的國與首要的誡命有何關係?
還記得主耶穌在上十架前一星期,以彌賽亞的身分直闖聖殿,看見的盡都是外表的敬拜而無內心的敬虔。經過與殿中各宗教領袖多番辯論及對話後,主耶穌肯定這文士對律法的認識比他們可謂更勝一籌,然而他與彌賽亞的國度竟還有一段距離,反映出猶太教及整個聖殿敬拜的失敗。
應用 同意福音不等於相信。文士雖熟讀律法,並認同主耶穌,但始終未能進天國。他必須悔改,相信福音,方能進神的國。(參一15)約翰衛斯理雖傳揚福音,卻發現自己根本未信福音。到了1738年5月24日,約翰衛斯理翻開聖經,讀到「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可十二34)當天晚上他聽到有人宣讀馬丁路德所寫的《羅馬書信序文》,描述神如何藉著人對基督的信心使人重新得救時,便決志信主,從此不再於救恩門前徘徊。這對我們信主多年的人確是適切的提醒:純粹同意神的話語是不夠的,而是要實行所領受的。
(作者是恩福聖經學院副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