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號.第19卷.第1期.總第109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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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時候說  「不」!

說「不」非關自信
  據說,有一些人因自信心不足,便接受所謂「勇於表達」的訓練(Assertiveness Training 又稱據理力爭、果敢訓練、自信訓練等),希望能提升自我形象,勇於表達,維護自己應有的權利,免得被人佔便宜。

  有一本暢銷書,中文譯名叫《過猶不及》,英文版全名是 Boundaries: When to Say YES When to Say NO to Take Control of Your Life,就是說要為自己設定界限,當我們不願意答應別人的要求時,需要有勇氣說:「不」。

  讓我們先問:對甚麼說「不」?下面是兩個例子。

  例一:一個女孩子,男朋友跟她說:「你若愛我,就和我上床吧。」女孩因為害怕失去男友,雖然不願意,卻沒有勇氣拒絕。

  例二:某人晚上快要睡覺的時候,接到朋友電話,要求這人開車到某處載他回家,但這人實在非常疲倦,他是否該拿出勇氣拒絕?第一個例子,基督徒當然必須拒絕。

  這不是自信的問題,這是犯罪得罪神,應嚴詞拒絕;也不是意願的問題,愛要彼此尊重,對這樣的要求,應要拒絕。

  第二個例子,與前者不同,這是關乎愛要付出多少的問題。當別人的要求會為自己帶來麻煩,怎麼辦?朋友大概還懂得客氣,可是家人、親戚、姻親的要求,可能更肆無忌憚。這時候,我們應該犧牲到甚麼地步?基督徒該把界線劃在哪兒?

多走兩里路
  聖經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太五39-41),有不信主的人曾以這段經文對基督徒有所要求,然而,主耶穌在左臉右臉、裡衣外衣的比喻中,是教導人不要報復;二里路的比喻,則是教導人要甘心服事,不要埋怨。

  是的,聖經教導我們要愛身邊的人,甚至要求我們愛仇敵(參太五43-48),對那些給我們麻煩的人,我們就只好以愛相待了。但人的愛心、忍耐、體力、時間畢竟有限,又豈能無止境的做好人?這是一個實際的問題。我想,如果我們都能多走兩里路,我們就能像經文所講的,像「天父完全一樣」(參太五48)。誰能像天父?沒有。人是有限的,我們所能做的完全,是叫天父給我們多點愛去愛身邊的人,去愛仇敵;是在祂的愛裡完全。正如效法基督(參羅十五5)是我們的目標,雖然今生不可能完全,但讓我們都朝著這個方向,天天努力。

  下次當姻親、朋友、配偶要求你「走兩里路」的時候,你可以來到天父的面前,求祂賜給你多點愛,並且祈求效法基督的愛,又能「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8)

  那麼不是吃虧嗎?但聖經說:「神豈能偏離公平?」(伯八3)祂必然報答賞賜(參詩十八20)。

(作者是護教學博士,現任教於美國加州數間神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