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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
舊約:(gavoh-dah)
1)會幕或聖殿的事奉「替他和會眾在會幕前守所吩咐的,辦理帳幕的事。」(民三7)
2)工作,甚至是苦工「過了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做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出二23)
新約:(diakonia)
1)教會職事或職分「眾人就禱告說:『主啊,祢知道萬人的心,求祢從這兩個人中,指明祢所揀選的是誰,叫他得這使徒的位分。這位分猶大已經丟棄,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徒一24-25)
2)辛勞的服侍「我知道你的行為、愛心、信心、勤勞、忍耐,又知道你末後所行的善事,比起初所行的更多。」(啟二19)
(作者是頌恩浸信會傳道人、信義宗神學院教牧學博士候選人)

見證分享 文/陳偉明
一位宣教士必然是一個事奉神的人!然而,若是為埃及王而做的,無疑是「苦工」,為榮耀主而做的卻是「事奉」!我清楚明白其中的意義與滋味嗎?面對工場、差會、支持者,會影響我事奉的動機與目的嗎?他們是「埃及王」嗎?事奉神,全因被神的愛激勵,我們夫婦才有機會學習擺上一點,一點,再一點……向神擺上一切、忠心到底、順服,豈不是當年我們投身宣教的動機嗎?
十年前,當兩個兒子還十多歲時,我倆卻經常不在家!事奉神的過程中,特別是起初的兩三年,心中的掙扎可沒完沒了!然而,既認清榮耀神乃事奉最終目的,過程中面對的掙扎與困難,就不致帶來太大的影響及傷害了!
十年宣教生涯轉眼過去,兒子的學業、工作、事奉、戀愛、婚姻,都能夠榮耀神,實在感恩不盡,怎能不全然獻上!再看工場、差會、支持者,會影響我的事奉嗎?若事奉的動機與目的不對,他們就是我的「埃及王」,「事奉」就成「苦工」了!
面對愛我,救我,用我的恩主──耶穌基督,在宣教工場上,我當如何事奉祂?願祂賜我「三心與兩意」:「三心」──「愛神話語的心」、「愛神家的心」、「愛人靈魂的心」;「兩意」──以「清晰意向」計劃,用「專一意志」實行。
(作者是南太平洋島國巡迴宣教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