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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难以相信,但我确实做过「魔鬼」的工作。我曾有数年时间在公务员纪律秘书处,负责检控违规公务员。我的工作分两个阶段:先定罪,后定罚。
我与「魔鬼」有点相似:先搜集该公务员违规的证据,如开小差、疏忽职守或不服从上司命令等,然后按所得的证据,草拟控罪,谘询律政司法律意见。如表面证据成立,就交由研讯委员会开庭审讯。
研讯程序与法庭相似,涉嫌违规的公务员视为被告,我则担任检控官,坐在他对面。我会传召控方证人作证、盘问被告,找其弱点,希望以咄咄逼人之势令他不打自招。另一方面,被告亦有权传召其辩方证人作证,那时自然又是一番唇枪舌剑,刀光剑影,斗智斗力,过程紧张刺激。结案时,我鼓如簧之舌,展滔滔辩才,极力游说研讯委员裁定被告有罪。我爱攻击对方前言后语矛盾,力证被告可信性低,不过是砌词狡辩。有时见被告在结案陈词时,无地自容,什至百词莫辩,声泪俱下的样子,我便沾沾自喜,因知胜算什高!
假如研讯过后,裁定被告控罪成立,我便展开下一阶段工作:按成立的控罪,并考虑其他因素,例如被告的记录、认罪态度,类似个案的先例等,从而建议当局罚则:轻则申斥,重则革职。那数年我俨如违规公务员「杀手」,警恶惩奸,在我手下被革职者无数。我素以「正义之师」自居,为公务员队伍的「悍将」,以控告成功为己任,替政府除害群之马,「满手血腥」。
秘书处尤如纪律个案工厂,案如轮转,且设置专属研讯室。当见到一些违规公务员被传召出席研讯时,如坐针毡,惊惶失措,我就感满足;偶尔需签署裁定革职的文件时,心中更是兴奋莫名。栽在我手里的,不知凡几。直至一天……
那年秘书处上下忙于处理一宗大案,初次有首长级公务员涉嫌疏忽职守,哄动全城。当时搜集了很多证据,诸如廉政公署录影带、执法部门录下的证供、立法会委员会报告等,罄竹难书。我把所有证据放在研讯室大桌子上审阅,并坐在主控座位处理,抽丝剥蚕,务求在繁多证据中理出头绪,归纳成多条胜算高兼证据确凿的控罪。
一天正低头苦干,怎料抬头朝被告座位一望,心中忽然感触起来:假如神坐在研讯主席位上,而被告席上是我,会是怎样?在秘书处我当检控官,但本质上却实在是罪人。我犯罪的证据,无论是外在行为还是内心思想的,研讯室的大桌子怎能容得下?进入研讯室的被告绝大部分都逃不过制裁,而我的罪是完全无可能开脱的,但耶稣在十字架上替我的罪钉死,赎去我的罪,让我这本来有罪之躯,竟可以在他的代赎下,离开「研讯室」,由耶稣代替我受罚受苦。从这角度看,我和违规公务员岂有区别? 自此,每当我在研讯室检控违规公务员时,因职责所在,手依旧没有留情放松,但口总留下几分馀地,心存半点怜悯心,因为……
朋友,耶稣就是这样深爱我们,你只要愿意相信和接受他,就可以离开「研讯室」,得着新生命,改过自新。你愿意接受耶稣为你的救主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