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二月號.總第526期.第45卷.第 2期    Bookmark and 
Share   
 
理智設計論 挑戰進化論

  一場科學革命,在美國知識界中,正如火如荼展開。十九世紀的達爾文進化論,遭崛起於廿一世紀的「理智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 theory)挑戰。 

  一個半世紀前,達爾文提出的進化論,由唯物(或自然)主義出發,認為世界眾多,且大異其趣的生物(小魚、飛鳥、人、花草等),都是由原始的單細胞一代代改進而來。這種作用,叫做進化作用。唯物進化論說,萬物之存在,是出於盲目的機械作用,不是因為背後有甚麼理智設計和意圖。故此,一切生物的存在,都沒有意義,沒有目的。 

  聖經創造論則說,萬物是由一位大能大智的創造者,按著祂的旨意創造,故此一切生物的存在都有目的,有意義和價值。聖經說:「我們的主,我們的上帝,祢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祢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祢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示錄四11) 

進化論的沒落 
  單從常識來看,進化論並不合理,也與近代科學的新發現無法協調。舉例說,近五十餘年來,分子生物學急速發展,顯示生物在分子層次的作用,是由許多蛋白質構成的「機器」運作。這些「機器」構造複雜,通常有數十種零件組合。假如缺了一個零件,「機器」便無法正常運作。同時,所有零件必須配搭合宜,同時運作,方可發生作用。 

  達爾文的進化論認為,生物功能是逐漸由一點一滴有利的構造累積而成,叫做漸進論(Gradualism)。依此觀點,一個零件已可運作,更多零件只是更多改良而已。這成為時下笑話。因為十九世紀還沒有分子生物學的知識;生物分子機器的運作是達爾文時代無法夢想得到的。事實上,達爾文同時代的科學家們,對細胞內部的構造與作用認識極淺,因為那時代不但顯微鏡粗劣,無法細察,更無電子顯微鏡為觀察工具。 

  另一個領域便是生命遺傳物質DNA的科學闡明。DNA化學分子中蘊涵著極多的資訊,好似一個圖書館。這些資訊由於四種核甘酸的排列不同而表現。四種核甘酸正似四個記號、字或密碼。它們的本身並不是資訊,所以即使將整個字典中的單字放在一起,也不會自動成為資訊。字或密碼經過意志的決定與編排,方產生意義而成為資訊。所以資訊是經過意志和理智的精神產物——不是物質盲目的必然變化,而是物質經過高一層次的設計組織而成。誰的意志?誰的理智?再者DNA的產生需要蛋白質分子的作用,蛋白質分子的產生也需要DNA的作用。兩者須同時出現,方能運作,不能先後「進化」。 

  自從一九七三年,天文物理學家卡特教授(Brandon Carter)發表其著名論文,闡述「創造的原則是為著人(能夠生存)」(Anthropic Principle)(註)成為熱門討論話題,認為宇宙的創造以人的生存為目標。理論物理學家韋氏(John Wheeler)說:「世界的設計與機制運作是以賦予生命為中心的。」羅氏(Hugh Ross)也說:「一切有關宇宙的物理也正是有關人類的,令生命產生與維持成為可能。」這些理論物理學家告訴我們,宇宙的創造好似裁縫師按著我們身材的大小、粗細、高矮設計。由於人在極嚴格的物理條件下方能存活,濕度、氣壓、空氣與食物成分等等都得合宜。進化論的「盲目機遇」作用便與這些晚近的發現正面衝突。 

  此外,進化論又與熱力學第二定律矛盾。因為熱力學第二定律告訴我們,在自然的作用下,組織漸趨鬆懈,秩序漸趨混亂,並不是進化論所言反方向進行的。 

  進化論與孟德爾遺傳學矛盾。孟德爾遺傳學告訴我們生物品種的恆常律。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不會改變。進化論卻說,種瓜種得久會種出豆來,種豆種得久也會種出瓜來。這是臆測,沒有實驗證明。孟德爾的遺傳學是實驗的科學,達爾文的進化論是無法實驗求證的猜想。這些都是無法妥協的基本矛盾。 

進化論無法接受挑戰 
  在唯物論大前提下,相信進化論,也必須相信以下各點: 

  1.一切物質皆自動存在,即無中生有。 

  2.無生命的死物,可以產生生命。 

  3.無計劃的機遇作用,可以產生複雜精密的生物器官。 

  4.混亂可以產生有意義的資訊。 

  5.無知覺的物質可以產生有知覺的生物。 

  6.理性可由無理性的物質發生。

  如果有人真相信以上六點,那他的「理性」可真由無理性產生,不受事實的約束。委實,一個半世紀進化論的宣傳,並且寫在教科書中強迫青年學生接受,影響力仍屬有限,因為缺乏說服力,否則每一教堂都要關閉,聖經都無銷路。事實上信眾越來越多,聖經銷路越來越廣。當然也有一些青少年被欺騙成為無神論者。納粹黨的優勝劣敗與共產黨的階級鬥爭皆取自進化論。但是,信仰進化論的德國納粹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迅速敗亡。又信仰進化論的蘇聯政權,造成數說不盡的苦難,斷送了數千萬人的生命,至終也免不了崩潰瓦解的命運。目前以進化論為教條的政權如古巴、北韓、越南等都是邪惡野蠻的暴政,操縱著不公平、不民主、落後的社會。執政者成為刀俎,人民成為魚肉。因為錯誤的信仰導入錯誤的人生觀,錯誤的人生觀引進扭曲的社會制度。 

一個半世紀進化論的霸道行徑 
  科學的理論為求解釋事實。進化論既不能解釋眾多的事實,並且一直受明智人士的反對,為甚麼一個半世紀以來成為學術界主流的理論?達爾文一八五九年《種源論》出版之後,自有一班隨和的人,其中一個便是赫胥黎(Thomas H.Huxley,1825-1895),赫氏利用執掌倫敦教育局局長職位時的方便,將進化論作為生物學必修科目。當時的英國又是世界稱霸王國,科學先進之地,受各國效尤。進化論利用教育機構作為宣傳基地,教室成為洗腦場所,一般年輕識淺的學生,沒有獨立思考能力,也難明辨證據的真偽,又受學校成績壓力,只得俯首接受,任其灌輸。可嘆的是教師自己也照書傳授,不知自己在散佈謊言,以訛傳訛。舉個例說,德國達爾文的擁護者海氏(Ernst Haeckel,1834-1919)擅自竄改他人動物胚胎發育圖作為進化論的證據,被另一生物教授巴氏(Arnold Bass)控告。這偽造圖繼續被進化論宣傳家利用,直至一個多世紀之後才從教科書中刪除!可見進化論的宣傳家們沒有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與追求真理的誠意。 

理智設計論與聖經創造論並行 
  理智設計論與聖經創造論究竟有何不同?設計需要一位設計者,創造需要一位創造者,創造之前必有設計,設計之後必有創造方成事實。兩者都需要理智與意志的作用。聖經創造論除「起初上帝創造天地」一句外,還有上帝六日創造工作的簡單敘述。故此,學校當局認為創造論是宗教(基督教)的教義,不得在科學課室中討論,予以排斥。理智設計論則與基督教沒有直接的掛鉤,聖經中找不到「理智設計」這四個字,即使接受理智設計論也不等於接受聖經創造論,人還可認為理智設計者非基督教之上帝。 

  不過理智設計論與聖經創造論有同一方向,認為宇宙萬物的存在都出乎創造主的心靈(Mind)作用,所以彼此是友善並行的。進化論則認為萬物的存在由於物質的本身,沒有「心」的作用(mindless),僅是機械的作用,與聖經創造論是相排斥的。 

  這一場科學革命,由理智設計論取代唯物盲目進化論,有如從前由「地球中心論」到「太陽中心論」的情況,將人的思想從錯誤導入正軌,是改良的、前進的、可慶的。這場革命不是自動產生的,是由不少明智之士艱苦奮鬥而推動的。因為進化論一個半世紀的洗腦工作,進化在某些沒有深究者的心中已是確定的事實了,並且產生一班以宣傳進化論為職業的既得利益者,進化論的沒落是他們不願見到的。 

甚麼是科學 
  甚麼是科學?科學家們都會同意說,科學是精練的常識(refined common sense)。明顯的知識不需教導便可知道的叫作常識。常識是科學的基礎,沒有常識便沒有科學。常識告訴我們,一切供人居住的房屋不管怎樣簡陋,都有建造者。常識告訴我們,有眼睛為要觀看周遭事物,有耳朵為要聽聲音,有聲帶為要說話或唱歌,有嗅覺為要聞味。解剖學鼻祖Galen認為人體的每一構造都有目的。盲目進化論者因為否認萬物由創造主心靈作用而產生,因此否認萬物的存在(包括人自己)是有目的的,他們相信一切都由於機遇意外(無意)而來。筆者一次在圖書館中翻閱大學生物教科書,這進化論作者說,人的腸胃不是為消化食物而有,但遇有食物時便將之消化。他也可同樣說,眼睛不是為觀看而有,眼睛之能觀看因為剛巧有可見之物存在等等。並且認為人的存在也是沒有目的的,只是機遇意外的存在,何其荒唐!進化論的宣傳家已將常識從科學中精練出去,摧毀了科學的基礎。 

  自然科學又是現有環境的知識,可以觀察實驗的,不是萬年前自然環境的知識,更不是億年或十億百億年前自然環境的知識,那是局限於「時」「空」中渺小的人無法探究的。我們必須實事求是,知道人的限度。進化論將生物有限的作用無條件延伸至久遠的過去中,成了無法求證的偽科學(一切延伸必須在相同條件下方為有效)。 

  科學的進步,是要將過去的錯誤改正過來。若墨守錯誤不願放棄,便談不到科學的進步了。 

推翻進化論的專制 
  一個半世紀以來,進化論者在科學教室中實行獨裁政策,扼殺言論自由,封殺異見,一方面對創造論大鞭撻伐,把之稱為宗教信仰,極力排斥;一方面把進化論當成萬物來源的史實般教導學子。一切科學理論本該都是「暫作此論」繼續不息受新發現的事實考驗,如經不起考驗便需淘汰,但是進化論者卻以無比的宗教熱情把進化論奉為教條,不容任何人在科學教室中持反對意見。 

  時至今日,科學昌明,進化論已破綻百出,有識之士群起聲討。美國二十個州的教育局目前正蘊釀立法,禁止進化論者把教育機構當作他們信仰的獨家專銷站。在大自然中,設計的事實到處可見,不論人體構造、晶體組織、蜂房結構等等。一切規律都由設計產生;若無設計便是一片混亂。一切設計都需理智,並且也可由人的理智認知。否認設計,無疑是否認常識。假如學生在教室中有機會聽到不同聲音,我想大多人都能作出明智抉擇。問題倒是進化論者自己心虛,知道理虧,必不能容納異議。

(註) The term " anthropic principle " was first proposed in 1973 by Brandon Carter . In his contribution Large Number “ Coincidences and the Anthropic Principle in Cosmology ” Carter remarks : " Although our situ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central , it is inevitably privileged to some extent " ( IAUS63 ( 1974 ) 2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