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号.第15卷.第2期.总第86期    Bookmark and 
Share   
 
《犹大福音》的发现

引言
  去年(2006年)复活节前夕,着名的《国家地理学会》(National Geographic Society)向外公报一项考古大发现,宣称失传了近1,700年的《犹大福音》(The Gospel of Judas)古抄本,几经转折,交到专家手上作鑑定、修复及翻译成英文,终可面世。由于此书把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描述为英雄,与新约正典四福音所记载的背道而驰,遂引起广泛迴响。 

  新约圣经四福音的作者,均把犹大描述为出卖耶稣的门徒,且都清楚记载耶稣论犹大的说话:「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24,可十四21,路廿二22);耶稣更在临别的祷告中称犹大为「灭亡之子」(约十七12)。路加与约翰也提到「撒但进入犹大的心」(路廿二3,约十三27)。然而,这本《犹大福音》却像要为犹大平反,称犹大是十二门徒中最了解耶稣的人,又是耶稣最好的朋友及最信赖的门徒,在耶稣秘密的请求下担任出卖他的角色,以使他得以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摆脱肉身的枷锁,发挥他内在的神性。所以犹大是耶稣的功臣而非叛徒。 

  这个反调,经公认为有份量的《国家地理杂志》高调地报导后,旋即引来不少讨论,且令许多不什了了的人感困惑,什而认为有需要重新评估正典四福音的可靠性。本文就此作分析以供读者思考。 

犹大书 vs 犹大福音
  古抄本《犹大福音》和新约正典犹大书并不是同一本书。 

  犹大书是圣灵借着耶稣肉身的弟弟犹大写给教会及信徒的信。犹大书1节说:「耶稣基督的仆人,雅各的弟兄犹大,写信给那被召、在父神里蒙爱、为耶稣基督保守的人。」是圣经里面六十六本书其中的一本,其主旨是为真道争辩,驳斥异端。古抄本《犹大福音》则是异教者借用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的名字写的。 

  犹大书3节说:「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大书作者如此迫切地说出写此书的目的,乃因为当时有假教师潜入教会,不认耶稣为基督,使教会陷入信仰的危机。古抄本《犹大福音》就是犹大书作者要我们儆醒防範的异端之一。 

关于犹大福音
  根据美国国家地理学会的报导,《犹大福音》古抄本共有26页,约于公元第三世纪用古代的柯普特语(Coptic)抄写而成。此书原稿则在前一个世纪,即公元二世纪中叶,用希腊文撰写成书,只是此原稿一直没有被找到。 

  美国中文报章《世界日报》撰文报导说,古抄本《犹大福音》一开始就说:这是秘密记载,透露耶稣与加略人犹大在一周之间的对话;三天后即是逾越节。古抄本又说:「耶稣对犹大说:『你将超越其他门徒,因为你将牺牲覆蔽我的这个肉身。』」此书作者虽属无名,但此文章作者却相信:犹大是耶稣十二个门徒中,唯一了解耶稣教训的意义,和顺从其旨意的人。 

  这份《世界日报》再说:在早期基督教各种思想流派中,诺斯底派相信一种有关人们如何能逃出物质肉身的牢笼,回归其所来自精神领域的神秘知识。 

五个分析一个结论

分析一:
  这个抄本的发现,经鑑定后,证明它确是在公元三世纪用古代的柯普特语抄写成的。如此而已。这样的证明,不过是在证明该抄本是公元三世纪的文献,而并非等于证明这书描述的内容是真实的。这是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 

  能证明《犹大福音》抄本是公元三世纪写成的文献,就等于能证明这抄本所写的内容是真的,是犯了逻辑上的错误。试想想,如果再过两千年以后,我们的后代子孙发现一些文件是在公元2006年写的,难道这就等于证明所有在2006年写的文件的内容都全属真的? 

分析二:
  虽然《犹大福音》的作者至今尚不知道是谁,但许多人认为既是《犹大福音》当然是加略人犹大写的吧!就如新约圣经四福音均以其作者命名为书名。只是,当我们稍作分析,我们会发现《犹大福音》原作是在公元二世纪中叶成书,如此看来,此书作者显然不该是出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了。因为犹大是公元第一世纪初叶的人。圣经清楚地记载着说:「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卅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人的血是有罪了。』……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太廿七3~5)犹大既已在第一世纪初因出卖耶稣后悔而自杀身亡,那他就没有可能于一个多世纪后还在世并着写《犹大福音》了! 

分析三:
  这个不知道作者是谁的《犹大福音》,根据它的内容──耶稣请犹大帮助他摆脱肉体的枷锁──来推测,是诺斯底派(Gnostics)的人冒加略人犹大之名杜撰的。他们的论调是:精神是良善的,肉体是邪恶的。他们主张耶稣的肉身是邪恶的,耶稣必须摆脱肉身,他内在的神性才能释放出来。这样的说法,否定耶稣 

  「义的代替不义的」──没有罪的耶稣替有罪的世人死,为要拯救世人脱离魔鬼黑暗的权势。 

  诺斯底派这种否定肉身价值的哲学观,当然也否定耶稣肉身的复活。因为他们认为肉身是邪恶的,耶稣怎么会带着邪恶的肉身复活呢? 

  「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约翰一书四章1至3节) 

  其实早于约公元180年着名教父爱任纽 Irenaeus, A.D.120~200)已将《犹大福音》定为属诺斯底主义的异端,根本不值得相信。 

分析四:
  抄本说:加略人犹大是耶稣十二个门徒中,唯一了解耶稣教训的意义,和顺从其旨意的人。这和圣经所记载的正好相反。不但耶稣没有委托犹大做什么,就连耶稣的门徒也视犹大为心术不正的人。 

  马太福音十六章16至18节 

  「西门彼得回答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耶稣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属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你的。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盘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耶稣这些话是向他的门徒彼得说的,不是向加略人犹大说的。 

  约翰福音十二章4至6节 

  「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 

  马太福音二十六章14至16节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马太福音二十七章3至5节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担吧!』犹大就把那钱银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分析五:
  《世界日报》的报导说:《犹大福音》所讲的与新约正典的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福音不符。 

  现在这里有五个证人:马太,马可,路加、约翰和犹大。现在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这四个证人讲的都一致,而且他们都认为犹大是耶稣十二个门徒中的败类。只有犹大自己翻案,他说的和其他四个人的证词不一样。 

  那么,假如你是检察官或法官,你是相信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四个人一致的证词,还是相信犹大一个当事人为自己翻案的证词?这是一个智慧判断的问题。 

结论:
  所以,我的结论是:这古抄本的发现,只能证明它确是在大约公元三百年,用古代的柯普特语抄写而成的,是异端的作品。这个发现,也只能证明古教父在其文献中所驳斥的异端与伪经,原来确实早已于二三世纪存在。如此而已。除此以外,这个古抄本并没有证明什么东西,也没有推翻任何教义。 

  而作为主基督门徒的我们,则须谨记犹大书作者给我们的提醒,论到耶稣和救恩之事实时,我们都务「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犹3)。因为,基督既已把完备的真理借圣经一次过告诉了我们,人就不可以将之加增或减少。凡在耶稣和救恩的事实有歪曲或篡改的,我们都要留心防範并予以远离,且要在真理上多加造就,以保护自己和其他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