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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十二28-34)

约翰卫斯理廿五岁便被按立为牧师,于1735年到美国乔治亚州向印第安人宣教,惟宣教士之间发生冲突,后来还因重病被迫折返。他在日记中写道:「我到美洲是要带印第安人信主,但谁来带我信主呢?」从约翰卫斯理身上可见,饱读神学的人也可不认识神。就如圣经中的一位文士,连主耶稣也赞他有智慧,但最终还是在天国门外!
问得好(十二28) 有一个文士见耶稣面对犹太教两大派处处刁难,不但对答如流、轻易把他们一一驳回,还对律法有独到见解,便请教耶稣一个会堂里常争议不休的问题:「诫命中哪是第一要紧的呢?」(可十二28)
答得妙(十二29-33) 主耶稣首先引用每次犹太会堂聚会的始末都要诵读的经文:「第一要紧的就是说:『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可十二29-30)第二段经文则来自利未记十九章18节,惟主耶稣只引用当中的下半节「要爱人如己」(可十二31),把爱的对象由限指犹太人扩至外邦人!
文士听到后竟与主耶稣站同一阵线,狠批犹太教本末倒置,把宗教仪式凌驾于敬虔之上:「夫子说,神是一位,实在不错;除了他以外,再没有别的神;并且尽心、尽智、尽力爱他,又爱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样祭祀好的多。」(十二32-33)
离天国不远(十二34) 主耶稣没称许这「回答的有智慧」的文士,只「对他说:『你离神的国不远了。』」(十二34a)这确是惊人的宣告:一个人是否接近神的国,不在认识律法多少,而在于那人与弥赛亚有多近。究竟神的国与首要的诫命有何关系?
还记得主耶稣在上十架前一星期,以弥赛亚的身分直闯圣殿,看见的尽都是外表的敬拜而无内心的敬虔。经过与殿中各宗教领袖多番辩论及对话后,主耶稣肯定这文士对律法的认识比他们可谓更胜一筹,然而他与弥赛亚的国度竟还有一段距离,反映出犹太教及整个圣殿敬拜的失败。
应用 同意福音不等于相信。文士虽熟读律法,并认同主耶稣,但始终未能进天国。他必须悔改,相信福音,方能进神的国。(参一15)约翰卫斯理虽传扬福音,却发现自己根本未信福音。到了1738年5月24日,约翰卫斯理翻开圣经,读到「你离神的国不远了。」(可十二34)当天晚上他听到有人宣读马丁路德所写的《罗马书信序文》,描述神如何借着人对基督的信心使人重新得救时,便决志信主,从此不再于救恩门前徘徊。这对我们信主多年的人确是适切的提醒:纯粹同意神的话语是不够的,而是要实行所领受的。
(作者是恩福圣经学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