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号.第26卷.第5期.总第155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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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

 

旧约:(gehd)律法上的见证人
「若有人听见发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却不把所看见的、所知道的说出来,这就是罪;他要担当他的罪孽。」(利五1) 

新约:(martus)
1.神的见证人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并要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马利亚,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徒一8) 

2.殉道者
「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处;当我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之时,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道。」(启二13) 

(作者为香港石荫宣道浸信会主任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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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作见证 文/李妙如 

  我于初中时信主,在学校团契中,领受了基督徒要为主作见证的教导,热心传福音,遇到同学提出刁难问题时,总努力「辩论」一番,最后还是无功而回。记得一次看见某同学面对困扰,于是主动关心他,却不知怎样帮助他,便鼓励他找我教会的牧师,倾谈了一次。之后,大家都忙于应付公开试。他后来往外国升学,多年后,意外地收到他的来信告之信了主,毕业后我们只有这一次通信,感谢神让我知道这消息,让我肯定不是口才雄辩叫人信主,是圣灵的工作,是神的恩典;并且为主作见证不单是口传,也是出于真诚与爱心的行动。 

  在家人和同事中作见证更具挑战。他们不是要听我们讲述所信的神是怎样,却是从我们身上看见神是怎样。外婆是我第一个带领信主的家人。记得当年我常探望她、陪伴她,因而得到她的信任,她病重时我邀请牧师探望她,她清晰地决志信主。在工作间,曾有同事表示因看见我的工作态度和待人处事的表现而去认识我所信的耶稣。当然,若非圣灵在我这「神的见证人」身上作工,随时会失去见证。记得曾遇上一位基督徒同事令我很讨厌,但在祷告中神改变了我,竟接纳了他,后来还成了好拍档。若不是经历圣灵的提醒和更新,我必与他交恶,这样在未信主的同事当中必失去见证。生活的见证何等重要,同样要靠赖圣灵的能力! 

  在宣教工场,第一次向越南外劳传福音时,一句越南话也不懂,只拿着越南文的福音小册子,用不灵光的普通话与对象分享福音,最后她竟表示愿意信耶稣。当天参与布道的每位队员都带领了一位越南外劳信主,我知道是神让我们参与收割,之前有宣教士时常在这区接触她们,派越南文的圣经经文单张给她们,长期为她们祷告。因此,不单是个人为主作见证,更是我们一起作神的见证。 

(作者为香港中信澳门宣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