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夥关系 一般企业并没有50:50权力均等的合夥关系(partnership);谁持股量多,谁就有最终决定权。根据《新约神学字典》,合夥关系的希腊文是「koinonia」,这个字最常见的译法是「团契」(fellowship),意思是参与、跟人分享某些事物,或让人在某些事上有分。约翰壹书一章3节言简意赅地道出箇中精髓:「我们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也传给你们,好使你们能跟我们共享团契;这团契就是我们跟天父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所共有的。」(《现代中文译本修订版》)圣经中的合夥关系,是「施者」与「受者」的关系,其重点不在权力,而是要在团契的关系里分享、施予和接受,就像基督与他的教会,又或是丈夫与妻子的关系。
「中信国际差会」如何成为各地「中信」的连结点?
1961年,王永信牧师蒙召,要向全球华人传扬福音,并在美国创立「中国信徒布道会」。其后十五年间,他陆续在全球各地设立「中信」办事处。七十年代中期,「中信」总部开始推动差传,差派第一批宣教士往中美洲。九十年代中期,董事会认为各地「中信」发展成熟已可独立。自此,「中信」取消了在美国的总部。各地「中信」继续发展为本土化的福音机构,惟在差传事工上有需要分享资源,因此各地「中信」开始探索合夥关系。1997年,「中信国际差会」(简称「国际中信」)成立,发挥着传统差会的功能,处理各地「中信」的差传事工,包括工场拓展,招募、差派和关顾宣教士。在这模式的运作下,衍生出不少问题,尤其在行政和联系差派及支持教会方面。
互相配搭 经过十多年的奋斗和摸索,并从错误中学习,「国际中信」重新定了自己的角色和责任,令各地「中信」的合夥关系踏上新路。过去「国际中信」全力监管全球的「中信」宣教士,现在则着重互相配搭的夥伴关系。若要形象化地阐释这种关系,那各地「中信」就像一颗颗精美的珍珠,而「国际中信」就像一条绳子,把这些珍珠串连成一条宝贵的项炼,呈献给主人。「国际中信」不必现身人前,其职能是连结各地「中信」,建立合夥关系,一起回应主耶稣所交托的大使命。「国际中信」致力跟随圣经里的合夥关系模式,强调关系、委身、尊重、信任和团结。这种关系的主要要求,是以基督的心为心,彼此相爱,并促进沟通。
本栏将继续探讨「国际中信」与各地「中信」在踏上这条相依(interdependent)的合夥道路后,经历的成与败,欢迎大家就差传的合夥关系回应。
(作者是中信国际差会协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