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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益斯(C.S. Lewis)在自传中曾谈及其孩童岁月跟书本的故事:他随父亲搬进一所随处堆满书籍的大宅,让他读过很多书,内容包罗万有;纵不全都喜欢,但多年来仍记得当中的内容。鲁益斯的际遇、他的父亲、读过的书,叫他成了一名文学家、神学家。
我,成为今天的我,书的影响,同样不可或缺。我小时不曾住进大宅,却也书香环身;试重拾启蒙自己的十本书籍以分享:
- 首先出场的是《三字经》:红红封面,薄薄古书,幽幽书香。线装书的风味、古雅的排版、油墨和纸张混在一起的书卷气味于今难寻。书香曾是一本书的独特标记,也是一间书店的标记。
- 接着是一本英文课本,书中有一句是 A man and a pen. 简单的句子,为我开启了ABC的世界,又道出「人」跟「笔」的微妙关系:我手写我心;更是一种武器,能以倾国,能以倾城。
- 家中电话旁的舒适座位,放着三册平装本《三国演义》,虽没全读完,惟那轻盈舒适的手感,让我体会「爱不释手」。
- 旺角一间书店,专门推广世界出版社的书籍,引导读者接触另一个世界。在此遇上《老人与海》:在短暂的时空,引出永恒的主题。
- 借《战地春梦》的中译本,打破文字隔阂,展现原作神髓,让作者的信念进入读者心灵。海明威的作品,简洁、动人且动心。西方的作品,总在字里行间直接或间接道出信仰元素。
- 中学时的英文课曾以《动物农庄》为课外阅读书本,不厚的小说,英文却教我如千斤重。惟阅后欲罢不能,渴想寻找类似作品,从此认识了《齐瓦哥医生》,并在1984 年前读毕《1984》。
- 某年暑假,一口气数天内读完《东方号快车谋杀案》,对当天的我可谓创举!然而日后方知有人以一周看完一书为恒常习惯。
- 《共产主义与基督教》一书启蒙我的非其内容,而是相遇之处。好书通常要用心寻找,或在不经意的地方遇上。偶然得知,我购此书的书店,竟是由厕所改建。只是在记忆里,这里只有书香。
- Apple II 电脑的中央处理器6502 指令集,如同一本字典,虽全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却非英文,而是一连串运算概念的代号。以此可创作长长的程式,叫电脑进行复杂的操作。电脑内竟是一个热闹而有机的城市。
- 中一后我的书檯摆放着不同书本,随学期、年级、兴趣的交替来而又去。当中只有一本《新约全书》久久没被翻开,却也没被移去, 全因一个可笑、愚蠢、却又自以为认真的原因─辟邪!当我愿意拾起这书中之书开始阅读,方发现宝贝原来已在书架上,藏在这本书当中,并已在人世间活现出来。
有说读什么书就成怎样的人,意思大概是阅读塑造人的气质。你正所读何书?将拾起哪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