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号.第16卷.第4期.总第94期    Bookmark and 
Share   
 
给宣教士的另一个十诫

十诫是上帝颁布给以色列民,指示他们如何与上帝及人相处的训令。 我们不妨重新检视十诫,并看看如何为宣教士订定另一个当守的十诫,好让我们所作的能荣神益人。

十诫(出埃及记二十章)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4.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5.当孝敬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奸淫。
8.不可偷盗。
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不可贪心

精髓之处

效忠
敬拜
敬畏
圣洁
孝敬父母
尊重生命
贞洁
诚实
真诚
满足



给宣教士的另一个十诫

1.不可重视人的需要过于重视我。
2.不可让事工成为你的偶像。
3.不可误用我所给你的恩赐。
4.当谨守安息日,好活出圣洁。
5.当敬重差遣和支持你的人。
6.永不可在各方面都作领导人。
7.不当期望自己过于我所要求你的。
8.不可恋栈你的成就。
9.没有我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工场。
10.别忘了我常与你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聚焦重点

优先次序
敬拜
仆人模式
圣洁
问责
谦卑
务实
安全感
听命
应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