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號.第20卷.第5期.總第119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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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主瘋一回


  十五六歲的阿明打人時那份狠勁就連自己也常被嚇一跳,但就是控制不住;老師同學都管他叫「瘋子」。阿明出生後就一直由姨姥(姨婆)撫養。姨姥獨子於1976年出差唐山時遇大地震,與妻雙雙遭難,遺下未滿週歲的獨孫,但長到七歲卻又溺水而亡,姨姥為此傷心欲絕。不久,阿明出世,便即被過繼給姨姥,改隨姨姥姓。姨姥對阿明寵愛有加,好的通通都給了他,若不是爸媽每年都從老家帶哥哥來看他一次,他真還不知道自己原來另有親生父母和哥哥呢!

誤解成瘋
  上小學時,阿明開始有了計較:怎麼同學的家長都那麼年青,男同學還有爸爸陪打球、踏自行車……而他,甚至和爸爸不同姓!問姨姥,姨姥只摟著他哭,問爸爸,爸爸卻斥責他不可惹姨姥傷心。心中的疑惑和渴求令他很氣悶,他覺得是被父母遺棄了。一次,幾個頑劣的同學取笑他,他氣憤之下與他們打了起來,老師沒了解清楚,連阿明也一同責罰。爸爸知道後,竟也不由分說的將他綁起來打了一頓,連姨姥也攔不下來。自此阿明就恨起爸爸來,打架次數也愈來愈多,而且常是他先去打人。上了初中,心中的忿忿令阿明更難自控,書不想讀,終日就尋事打架,打人發洩後內心才似覺舒服點。大家都說,他壓根兒就是瘋的。

  終於,學校決定開除他,姨姥接他回家後只是嘆氣,不敢告訴他爸爸。但,怎瞞得了?爸爸如常將他綁起打一頓後,氣喘喘地說:要不是家窮將他過繼姨姥被寵壞,在他棒下定能教好他,現在只能要他信主,讓耶穌來管教!阿明從不知爸爸認識一個叫耶穌的人,但現在居然叫「他」來打他,心中惱到極點。晚上,阿明將一把小刀藏入褲袋,預備耶穌來打他時給「他」一刀,甚至也給爸爸和自己一刀,好一了百了!

甘為主瘋
  豈料,爸爸卻是帶他去一個叫教會的地方。當天是崇拜,講題是十誡中的「不可殺人」。阿明一驚,覺得這個耶穌太厲害了,居然知道他的想法,還讓人來指斥他,可聽著聽著,原來不是指斥,是說耶穌已為殺人者付出了生命的贖價。會後爸爸請講員來跟阿明講福音,一句「主從不遺棄祂所愛的人」,登時讓阿明淚流滿面,抬頭看到爸爸臉上憂心的神色,心內積鬱一下釋然--他沒有被遺棄!

  認識主後的阿明,如饑似渴地讀聖經。牧者見他真誠,就推介他去讀神學班,畢業後參與事奉,之後領受去邊疆苦寒之地向少數民族傳福音的異象,又賜給他有相同異象的太太。爸爸以他帶太太去受苦為由極力反對,說他這是瘋了,但阿明夫婦非常清晰未來的艱苦,並信神必不遺棄他們:「為主,就讓我們再瘋一回吧!」

(作者乃自由傳道及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