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號.第16卷.第4期.總第94期    Bookmark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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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宣教士的另一個十誡

十誡是上帝頒布給以色列民,指示他們如何與上帝及人相處的訓令。 我們不妨重新檢視十誡,並看看如何為宣教士訂定另一個當守的十誡,好讓我們所作的能榮神益人。

十誡(出埃及記二十章)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5.當孝敬父母。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不可貪心

精髓之處

效忠
敬拜
敬畏
聖潔
孝敬父母
尊重生命
貞潔
誠實
真誠
滿足



給宣教士的另一個十誡

1.不可重視人的需要過於重視我。
2.不可讓事工成為你的偶像。
3.不可誤用我所給你的恩賜。
4.當謹守安息日,好活出聖潔。
5.當敬重差遣和支持你的人。
6.永不可在各方面都作領導人。
7.不當期望自己過於我所要求你的。
8.不可戀棧你的成就。
9.沒有我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場。
10.別忘了我常與你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聚焦重點

優先次序
敬拜
僕人模式
聖潔
問責
謙卑
務實
安全感
聽命
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