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約:進獻或奉獻(Honukka);將某物分別為聖(Qodes);特別為上帝將某物獻上(Herem)。
舊約提到奉獻的事,大多指物質上的分別為聖供獻給上帝。如:祭壇的奉獻(參民七10-11)及金銀的奉獻(參撒下八11)。
新約:Prosforá (弗五2)
新約提及包括金錢、物質並生命上(恩賜與時間)的奉獻,是基督徒對父神慈愛信實的供應與賞賜所獻上愛心的回應。基督徒的生活就是奉獻的生活,在工作或生活的崗位上,將自己完全奉獻給神,為主所用。
(作者是新馬中信執行主任)
身為全人奉獻、為主所用的宣教士,奉獻就是整個生活。這種生活很是微妙,因神的作為遠超我們所想望。其中一個親身經歷,就是我們夫妻二人要往外地宣教,放棄當年許多人趨之若騖的「公屋」時,並沒有無奈、捨不得或被迫放棄的心態,而是想到很多輪候人士的需要,心甘情願地與家人商量如何集資購置「居屋」。往後的發展讓我們發現神奇妙的安排何等美好!這居所的擁有權屬於母親,是她為我們「籌謀」的居所,至今仍屬我倆的二人世界,往返港鐵站只是三分鐘腳程,附近又有多個公園,美好得難以置信;還有這「安樂窩」的裝修費,以一切從簡的原則下總支出是九萬元,神竟讓我們在此時收到保險公司的信件,表示因準備上市而按法例投保人可獲分配公司股份或給予相等股權值的現金,金額剛好不多不少就是九萬元,紓緩了我們經濟拮据的處境。
奉獻的生活是一種敞開心懷的生命,兩手接受神信實、慷慨供應的生活;不是我們奉獻給神,是神施恩予我們,我們只是「以愛還愛」。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
面對錢財這敏感話題,我的感想是,這門功課不難學習,重要是不要變成「精算師」般捆綁自己。我常跟自己說:「在這事上你不跟神計算,神也不會跟你計算,否則你會很辛苦!」我相信捨命在十字架上的主耶穌,祂那無條件的施予是最大的,其他都不足道;故此,不用再在錢銀上與神計較。
(作者為香港中信宣教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