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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書》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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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號.第26卷.第4期.總第154期
查經小品
借來的墳墓(可十五42-47)
何述儉



引言

  Kyle Idleman 於《不是粉絲》(Not a Fan)一書中說:「主耶穌身邊粉絲眾多,但願意為跟從主付上代價的甚少。」僅當粉絲有何不妥?不願委身的跟從是膚淺的,而不願付上代價的信仰更是無根的。那怎樣才可與主建立既有根又有深度的關係?試從一個暗地裡跟從主耶穌的門徒身上找答案。

暴屍、安葬

  主耶穌在十架上斷氣後,一切似成定局。甚麼彌賽亞給以色列復國,甚麼神的國來臨,都隨之消逝。

  按羅馬人慣例,叛國犯被處決後都不被埋葬,任由飛禽走獸吞噬;亦嚴禁公然哀悼。而猶太人的律法卻是相反,為免玷污耶和華所賜應許之地,死囚被處決後,屍首當日就要埋葬(參申二十一22-23)。

不再隱藏

  向彼拉多求取主耶穌遺體並安葬的,想不到並非任何一名使徒,而是亞利馬太的約瑟。約瑟是雙面人,外表看來是以色列宗教權力核心、猶太人公會七十一個成員之一;他不單是等候神國的尊貴議士、且是個財主(參太二十七57)。在猶太人眼中,約瑟是既得神賜福又敬虔的人。可是他「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主耶穌的)門徒。」(約十九38)然而,當他見到主耶穌被釘死在十架後,便不再膽怯、挺身而出,令人敬佩!

特許

  約瑟趕於日落前埋葬耶穌,一是因猶太人的律法禁止人死後暴屍街頭;二是因當天日落後是安息日的開始(參十五42)。若主耶穌的屍首在安息日還留在十架上,於猶太人而言是雙重不潔。不過耶穌是以顛覆羅馬帝國為由被處決,沒有彼拉多特許,耶穌的遺體難以安葬(參十五43)。

  其實彼拉多早知主耶穌並非顛覆國家分子,現既有猶太人公會要員要給耶穌埋葬,便應允他。約瑟把耶穌的屍體從十架上拿下,命家僕潔淨屍體後,再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本是約瑟自己的墳墓裡,再滾過一塊石頭擋住墓門(參十五46)。

應用

  筆者初當傳道時,一次約了福音對象於香港大學食堂談道,碰上於港大就讀的教會大專團契團長。他一見筆者便拉我到一旁低聲說:「千萬別讓人知道我是教會團契的團長。因我在校園是為主當『臥底』信徒。」即是他不願在人前承認主,害怕未信主的同學因他是基督徒而不接受他。這團長正是哥林多前書所描述「屬肉體」的信徒:不體貼屬靈的事,只體貼屬世的事。他們對神的話語既愛又恨,又是畏懼又要違抗。主耶穌說:「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太十32-33)故我們該效法亞利馬太的約瑟,勇於承認與主耶穌的關係,並勇於在人前為祂作見證。

(作者是恩福聖經學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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