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約:(gah-sah)做事,按照先祖的模樣去做,或善或惡
「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王上十五11)
新約:
- (mimeetees):跟隨者學習跟隨對象的榜樣
「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 (suskeematizomai):被模造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2)
(作者為香港石蔭宣道浸信會主任傳道)
效法延宣教 文/鄧仲明
我如今成為宣教士,實是神的恩典,因神將很多宣教士安放在我的生命當中,成為我效法的榜樣!正如宣教士的楷模保羅說:「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十一1)
當我二十多歲時,一位來自美國海外基督使團的宣教士,到我所屬的一間服侍勞工的教會體驗。當時他正學習語言,我有機會與他到區內的大排檔接觸華人,目睹他盡力用有限的廣東話與老闆和伙計傾談,深深打動了我:宣教士為福音可放下自己、勇於面對挑戰。兩年後,神讓我們在香港工業福音團契一起配搭,向男性勞工宣教。他對基層人士的愛和負擔、對神的謙卑和順服、順著聖靈的引導,開創了向飲食業和計程車司機的宣教事工。我心被恩感,也讚歎神奇妙的作為。
我接受神學裝備後,參與服侍基層的教會,且先後與五位宣教士同工,深被他們的捨己和擺上,矢志回應主呼召的心所感染。我和太太亦開始為日後效法他們成為宣教士禱告,立定心志將福音傳給未得之民。
感謝神,讓我們被眾多宣教士的生命模造,如今已在澳洲作城鄉宣教士。喜樂滿足的莫過於未認識神的得聞福音,有被培訓作宣教門徒;而當中更有信徒和短宣隊員表示,願跟隨我們的榜樣,往未得之民當中宣教。
(作者是香港中信宣教士,參與澳洲城鄉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