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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書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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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號.第26卷.第3期.總第159期
筆架求「真」相
後真相時代的不誤傳
黃秀婷



  2016 年「後真相」(post-truth)一詞獲《牛津詞典》列為年度詞彙,它表達一種「訴諸情感及個人信念,較陳述客觀事實更能影響公眾輿論。」後真相並不否定真相或事實的存在,而是指出今天人們喜歡接收及認同與自己相近的資訊,並在意見相近的同溫層中散播,最後形成迴聲谷效應,跟不同意見的人作交流討論漸變困難。

  《後真相時代》的作者海特.麥當納(Hector Macdonald)表示,發布資訊的可分為三類人:1)「倡議者」(advocator):為實現某個有益目標,選用矛盾真相來營造某種還算正確的現實印象;2)「誤傳者」(misinformer):出於無知,散布矛盾真相,卻無意間扭曲了現實;3)「誤導者」(misleader):故意利用矛盾真相,製造某種自己明知不對的現實印象。

一時之快成誤傳

  除了傳播者有意無意發布一些似是而非的資訊外,一般人亦會直覺傾向接受所得信息,而不費力辨別其真偽。加上人之本性皆傾向窺探、傳播及論斷別人的生活,不知不覺間積習了「花生友」的旁觀取樂心態,更甚成了網上判官。不實消息如潑出去的水一樣收不回來,由社會新聞到文化娛樂,都可變成你我因急於吐一時之快,最後卻集體成為「誤傳者」。

  今年 2 月 WhatsApp 曾流傳一則有關南亞人在尖沙咀香檳大廈電梯中粗暴打人及行劫的短訊,並附有圖片和錄影。不少人相信「有圖有真相、有片有感覺」,這則嚇人的短訊,迅速在家長、甚至教牧群組中流傳。直至數小時後,由專門做事實查核(fact checking)的臉書專頁證實只是一則假消息,這不是本港案件,而是在馬來西亞吉隆坡!相隔一週,另有誤導者針對一間服侍新來港人士的基督教機構,趁機構賣旗前夕傳出機構主席就是 2000 年香港入境事務大樓縱火案的主犯,呼籲市民抵制該次賣旗活動,有關機構趕緊發出澄清聲明,該會董事會並無有關事件的當事人。

謹慎處理資訊

  挑動情緒的訊息往往最易催促人分享和轉發,即使收到好友轉發來的短訊,我們亦要先自我提醒、謹慎處理和分析。如聖經教訓「你們各人要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19-20)人在激動時,平日就算多理智,判斷都會受影響。美國科學史家 Michael Shermer 也建議我們,在與人討論問題時,可以把持以下態度:

  1. 流不帶情緒;
  2. 討論而非攻擊;
  3. 細心聆聽,準確回應;
  4. 表達尊重;
  5. 對其立場表示理解;
  6. 說明事實改變,未必會扭轉世界觀。
這些都有助我們辨別真假,不被假資訊欺騙。

(作者是宣道會北角堂社關事工科義務傳道、「公理匯研」執行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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