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破壞社會安寧就是不對。」
「他不參與這事工就是不支持我們。」
「他不代處理奉獻就是不願幫助我。」
「他不跟我打招呼一定是對我不滿。」
我們不難看到上述的現象有時會出現在自己或別人身上,然後「義」憤填膺地下一個結論,並馬上作出「自然」的反應或行動。我們好像看見事情,卻又好像看不見事情的底蘊,特別是當被情緒主導的時候,結果可能帶來主觀或片面的判斷,不但影響了自己的情緒和決定,也帶來不必要的誤會和衝突。
我們怎樣看事情,便會得出怎樣的結論/行動;而怎樣看事情往往受著個人的觀點和角度(價值和信念),以及自身成長經驗的影響。事情要看得見看得清,需先撥開情緒的雲霧,讓心眼不被蒙蔽,因「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
……」(太六23)此外,還需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參啟三18)因「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路十一34)故若遇到上述情況,我們不妨先靜一靜:主啊,我是愚昧無知的,求你光照我。然後想一想:為甚麼他會這樣做?何以我會有這樣的反應?以開放的心,經過反思和禱告,相信能看見更多看不見的。然後問一問:真的是這樣嗎?導致這情況的背後原因是甚麼?我的詮釋正確嗎?透過提問和驗證(fact check),相信能看得比較客觀和持平。
看見與否是一個意識省察的過程。讓我們在萬事萬物中看見上主,以致所看、所思、所作能更合神心意。
(作者是中信國際差會協調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