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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書雙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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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號.第31卷.第1期.總第181期
查經小品
保護弱勢者(出二十二21-27)
譚廷蔚



  根據樂施會的資料顯示,2020 年香港貧窮人口高達 165.3 萬(政策介入前),貧窮率達 23.6%,數字乃歷年新高,情況令人憂慮,而香港也是各先進國及地區中,貧富差距最大的。樂施會相信一個城巿的成就,不應建築在對經濟最底層的剝削之上。在一個較公平的社會,任何人都不應被摒在成長、發展和繁榮之外。

困苦人的保護者
  出埃及記二十二章21 至27 節正是神為了保障社會上貧苦無依的弱勢羣體所訂立的律例典章。神以第一身出現(參二十二23、25、27),因祂以自己為這些困苦人的特別保護者。經文中提到四類需保護的人:寄居的、寡婦、孤兒和貧窮人,而法制的訂立若能充分保護這些人,就是公平的。

  「寄居的」是指一個人,無論是單獨或和他的家人,因戰爭、飢荒、瘟疫、流血罪等,離開了其村莊和部落,到別處尋求庇護和逗留。這些寄居的,就是在以色列羣體中長期居留的外國人,惟除了這裏的法令外,並無其他法律保障的權益。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欺負及壓迫寄居者,因以色列人也曾在埃及作過寄居的,他們知道和親身經歷過寄居者所受的欺壓(參二十二21)。

  「寡婦、孤兒」是指沒有丈夫或父親的人,他們已沒倚靠,生活得不到保障,所以神吩咐子民不可欺壓他們,因祂保證會聽他們的哀求,必定回應那些欺壓他們的人,用敵人侵略的刀毀滅欺壓者,使他們的妻子成為寡婦,兒女成為孤兒(參二十二22-24)。

  「貧窮人」是指經濟上有困難者,他雖沒經濟能力,但也有相等權利。借錢給貧窮人是給他援助,而非經營生意,故不應趁機牟利,且應以人道理由作考慮。貧窮人借貸,通常把自己當為貴重財物(通常是衣服)給債主作抵押品,以保證他到時還款,這「衣服」是指一種闊大長方形的斗蓬,是窮人在夜間當作氈用的。「他拿甚麼睡覺呢?」(出二十二27)原文直譯是「他睡在甚麼裏面呢?」因這衣服是貧窮人唯一的財產,所以債主應在日落前歸還。

神是滿有恩惠的
  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虧待這些弱勢者是源於祂的屬性——恩惠(參二十二27),這屬性顯出祂是一位憐憫人的神,所以神的選民也必須以恩惠待人,有義務保護弱勢者。而且,「我民」(參二十二25)表示以色列人與神有立約關係,這種盟約關係亦禁止他們欺壓別人。

  身處貧富差距最大的地方,身為神的子民,我們有義務保護弱勢者得到生活的保障,而不是以欺壓手段從他們身上牟利,因神是有恩惠的,祂要透過我們顯出祂的恩惠,且神是公平的,祂必會按我們所行的報答我們。
 
(作者是信義宗神學院神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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