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談到基督教說:「基督教也不外如是,和印度教一樣,有嚴重的階級觀念。」又說:「我喜歡基督,但不喜歡基督徒,因為你們不像基督。」
接下來,雅各描述一個平常主日,崇拜開始時,司事在門前看見一位「穿著華美衣服」的高官進來。當時的人通常用「華美」形容高官的官服。這位身穿「華美衣服」的高官不單位高權重,更是大富大貴。因為第2節說,他「戴著金戒指」。史家告訴我們,當時的貴族除了中指之外,每隻手指每個關節都帶著金指環。這位珠光寶氣、戴著兩排金碧輝煌「金手指」,神氣十足的官爺,大搖大擺走進會堂時,一位衣衫襤褸,近乎流浪漢的人也走進來。
司事「看重」穿官服的有錢人,安排他坐在講員旁邊,面對著會眾前面的「高位」;卻草率地把鶉衣百結的窮人安置到後邊,一張腳凳旁邊的地上。雅各立刻指出:「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二4)雅各這話確是當頭棒喝。
親愛的讀者,神揀選我們,以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與我們建立關係,是完全沒有先決條件的。所以受了神恩典,與人相交時卻設下先決條件,便是惡毒判斷人了。
要一視同仁親愛的讀者,犯了一條律法,就是觸犯全部。人斷不可一方面向有錢人「愛人如己」,另一方面卻偏待窮人。監守自盜的警務人員,斷不能以平日不偷竊,全力追捕犯人歸案為理由,堅持自己是維護法紀的。法庭必因他知法犯法,判他罪加一等。
少加標籤、多加接納記得一次崇拜剛開始,莊嚴的風琴聲響起,會眾畢恭畢敬投入敬拜時,一位穿襯衫短褲和波鞋的大學生進來。不知道他是否已在圖書館唸得頭昏腦脹,便到來湊湊熱鬧。他見長凳都坐滿人,便索性走去坐在第一行長凳旁的地上。當時會眾面面相覷,束手無策。忽然一位身材高大、禿頭的中年人(想必是堂會的執事),迅速跑向那位大學生。會場氣氛頓時緊張起來;大家都在想:「他若定意要趕走那位大學生,對方又拒絕的話,那可麻煩了!」我們各自躊躇,不知如何是好之際,中年執事已走到大學生旁邊,與他一同坐在地上。左手搭著大學生肩頭,右手遞上崇拜程序表。這位西裝畢挺的中年執事就這樣:一時助對方翻詩歌本,一時助他翻聖經,一起度過愉快的主日崇拜。
筆者事後反覆思想:「弟兄姊妹若少點為人加標籤,多點以行動接納別人的話,彼此關係必定更密切,也必能更廣傳福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