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創造人為要與他們建立親密關係。祂不只希望我們這一代認識祂,更盼望子子孫孫能認識祂。孩子若流失了,將是我們生命中最大的遺憾與悲劇。孩子是神所賜的產業,世界所有的產業都隨時間消逝,惟有孩子的生命──他們的靈魂可存到永遠。若要保有這產業,惟有今日的澆灌與栽種,從小培育他們的屬靈品格。
兩個聖職人員家庭的悲劇
大祭司以利的兩個兒子是祭司,他們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撒上二12)。律法規定百姓十一奉獻來供養利未人(參民十八21-24)。這兩個兒子既是祭司,自當蒙百姓照顧。但他們利用職權,滿足財富和權力之慾,藐視人民與敬拜神的事,多取祭肉,又把該焚燒在壇上的脂油(祭牲最好部分),取為己用(參撒上二13-17),損害了整個祭司制度的廉正。更甚者,他們將異教的祭祀淫行帶了進來(參撒上二22;民廿五1-2)。以利在處理兒子的惡行時:
- 未盡為父之責:兒子輕慢神、欺詐、行淫、搶奪百姓的祭物 、故意違背神,以利卻未認真地矯正或勸阻他們,甚至對聖所的美譽受損也不理會。他溺愛兒子過於尊敬神,不管教,任讓他們犯錯,沉迷罪惡,成為悖逆之子。
- 未盡上司之責:身為大祭司,縱容罪惡,不管束下屬,不執行紀律,不將劣子處死(參民十五22-31),任其自私自利的行為放任自流,終至敗己害人。兩子犯罪日深,增加神的憤怒,最終遭神的刑罰。
撒母耳年紀老了,立兒子接任士師(參撒上八1)。他們與以利的兒子不相伯仲,不行父親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撒上八3)。我們不知他們為何墮落,只知以利兒子的敗壞,以利也有責任(參撒上二29-34)。我們不知撒母耳是否教子無方,無論如何,兒子已長大,可自行其事了。我們不必為成年兒女的罪自責;可是,父母的獨特責任是在子女年幼時,最重要是塑造他們的品格。
若你的兒女長大成人後不信從神的話,你已不能再約束他們了,別因發生由不得你的事自怨自艾。不過若兒女仍年幼,你的言行教導,必會深深影響他們一生。
以利終身事奉神,督導以色列人敬拜神,可惜他努力完成這偉大任務時,卻忽略了家庭。不要因熱心事奉神而忽略了家庭,不然你的神聖任務就會大打折扣。更不要為了追求個人的成就,使家庭受虧損。
一個調查的提醒
為人父母,都希望孩子品學兼優,良好的品格是真正成功的根基。根據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於 2010 年 2 月發表的「教出好品格調查」結果發現:
- 受訪兒童近五成自認品格良好,但過半數會為自身利益講大話、罵人用語粗鄙、做錯事推卸責任。綜觀關懷、尊重、誠實和責任四個品格核心,他們在關懷和尊重別人的表現尤其遜色。
- 在受訪兒童眼中,
- 低身教家長有近四成,他們平日品行欠佳,會用粗話罵人,不能做到答應子女的事,做錯事會找藉口或責怪別人,輪候時插隊等。
- 低身教低言教家長佔上述低身教家長的七成,他們同時忽視管教子女的品格,很少或從沒告訴子女不可用粗話罵人,不可插隊,做錯事不要找藉口或責怪別人,要讓座予有需要人士等。
- 低身教高言教家長佔餘下的三成,他們言行不一,寬己嚴人,用粗話罵人,偷看子女的私人物品,做錯事會找藉口或責怪別人等。
- 身教言教並重家長僅及全體的四成,他們言行一致,身教言教並重,經常說話誠實,做錯事從不找藉口解釋或責怪別人,經常做到答應子女的事情等。
- 受訪兒童的品格深受家長的身教言教影響,家長劣品,孩子有樣學樣。當比較「有品家庭」(高身教高言教)和「無品家庭」(低身教低言教)的受訪兒童,發現「有品家庭」的兒童有較高比例經常讓座予有需要人士、經常做到答應別人的事;而「無品家庭」的兒童則有較高比例會為了得到好處或逃避責罰而說謊、用粗話罵人、做錯事找藉口解釋或責怪別人。
六種基礎品格尊重別人(respect):每個人必須學習敬重別人,接受別人與自己的差異,以禮待人而非污言惡相,或以武力恐嚇來解決問題,為別人著想,了解別人的感受,並學習平靜地處理怒氣、與別人的分歧和衝突,甚至是侮辱。
- 關懷(caring):對人和藹友善,有同情心,樂於助人,能對別人表達謝意和原諒別人。
- 誠實可靠(trustworthiness):誠實不虛假,信守諾言,言出必行,有勇氣作正確的事情,有好名聲,被人信賴。
- 公平(fairness):按規矩遊戲,按規則辦事,學習排隊和與人分享,思想開放、聆聽別人意見,不佔人便宜,不隨意指摘別人。
- 責任感(responsibility):做自己該做的事,有毅力和堅持,不斷嘗試,盡己所能,做到最好,學習自我管理和自律,三思而後行,考慮不同行為的後果,對自己的選擇負責。
- 公民意識(citizenship):對家庭、所屬群體、機構、社會、國家和信仰,盡本分和義務。與人合作,友好睦鄰,奉法守紀,尊敬權威,愛護公物和環境,參與投票及表達意見。
神話語的啟迪──落實品格的培育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六4-9)
以色列人將宗教奉為生活的重心,而宗教教育是以生活為中心,不是頭腦知識。他們以日常生活為背景,教導關於神的事。以上經文簡明清晰道出培育兒女愛神及塑造其靈性品格的秘訣。
- 培育者在主裡成長:作為培育者,必先建立與神的關係。活出信仰生活化,生活信仰化。是一個裡外、言行及前後一致的人,以生命影響生命。父母必先建立以聖經為基礎的正確價值觀,了解神創造子女的獨特性,不斷學習,與子女一同成長。
- 培育目的:父母當然希望兒女出人頭地、有理想職業,貢獻社會,但作為基督徒父母,更重要的是培育他們敬神愛人。
- 父母是最佳培育者:不假手於人,不交付褓姆、電視、電腦等,當爭取機會親自教養兒女。
- 最佳準則與方法:以神的話語為準則,方法要多元化及生活化。
- 最佳時間──即時當刻:事情剛發生是教導的最佳時刻。因此,可在社會出現有關品德爭議之事時,把握機會與子女分享及討論。在溝通時,一方面灌輸正確的價值觀,同時也耐心聆聽他們的意見,了解其對事情的觀點與角度,從而明白他們的品德取向。
著眼改變孩子的生命當從改變自己開始。祈求神同在,讓父母清楚明白祂對他們及孩子的心意。這樣,父母的事奉才有果效,養育目標才正確。神也按祂所應許的,多而又多地賜福下一代,讓每位父母成為造時勢的英雄。
(作者為資深家庭工作者,執業高級心理輔導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