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十六章
1 至
4 節裏記載耶穌拒絕向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行神蹟,為甚麼呢?原因是耶穌知道他們是惡意試探上帝,便不理會他們。另一方面,耶穌更知道對不信的人來說,神蹟的影響力並沒有人以為的那麼大。
對神蹟的錯誤認知
現代受自然科學薰陶、以科學至上的人對神蹟可能會採取兩種說法:一是魔術或掩眼法;二是現在還不能理解的現象,科學至終會弄明白是怎麼一回事。這些人對神蹟帶着錯誤的認知,亦誤解基督教信仰核心。他們可能會說:「若我看見耶穌能施行超自然神蹟,例如能讓蘋果不掉落地面而是浮在空中,我就信祂是上帝的兒子。」這種「信」只不過是相信耶穌有違反自然規律的能力,並非我們所說相信耶穌是基督、尊祂為生命的主的信心。
哪怕一個人真的在想:「只要我看見耶穌行一個神蹟,我立刻承認祂是我生命的主。」其實這人並不是單憑自己就能夠真的相信,因他輕看了人性敗壞的深度。他以為看見神蹟後自我就有能力更新敗壞的本性。可是,若沒有聖靈在人心裏作超然更新改變的工作,罪人看一萬個神蹟奇事也不會相信耶穌是基督,反而看神蹟愈多,心靈會愈發剛硬和麻木,愈發藐視和抵擋上帝。
彼得稱耶穌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之後,耶穌對他說:「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馬太福音十六
17)承認耶穌是基督並非彼得憑自己的聰明智慧推理出來,而是聖靈施恩讓他明白。上帝會藉神蹟開啟人心,幫助人更深地看見祂對人生命的恩典。看見神蹟,又看見神蹟背後的屬靈真理,這是對生命的雙重恩典。
渴求神蹟的獵奇心理
有些人渴望看見神蹟是出於獵奇心理,並非為了尋找上帝,而是要來看一場有能力的表演,類似看雜技表演,是一種嬉笑輕浮的好奇心。有些人好奇心的背後,甚至是更深層次的私慾作祟,就是想將這種超然能力為己所用,圖謀名利。彼得在撒馬利亞遇見行邪術的西門,竟想用錢買聖靈的能力,就是一例(參使徒行傳八
18-22)。
這和魔鬼在曠野三次試探耶穌如出一轍。第一個試探是「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可以吩咐這些石頭變成食物。」(馬太福音四
3)第二個試探是「你若是上帝的兒子,可以跳下去,因為經上記着說:主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用手托着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馬太福音四
6)魔鬼兩度試探耶穌運用神蹟奇事的能力,一是引誘人滿足自己身體的需要,一是引誘人滿足人性的虛榮。主耶穌勝過這兩個要求祂行神蹟的試探。
神蹟背後的關注
魔鬼對耶穌的第三個試探是「帶他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對他說:『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馬太福音四
8-9)魔鬼的說詞正解釋了前兩個試探的本質:為自己的需要指揮上帝。
人試探上帝是試圖掌控和利用祂的大能滿足人性的私慾,就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時因為沒水沒糧就大發怨言(參出埃及記十五
22-十七
7),難道他們不知道上帝有供應生命需要的能力嗎?但他們不願意在祂供應之前忍耐,卻想強迫祂滿足他們一時的飢渴而施行神蹟,試圖以愛為由「綁架」上帝。
很多時人要求看神蹟表面是想一睹上帝超然的能力,讓祂拿出可信和愛我們的證據,實際上卻是意圖試探和掌控。然而,神蹟能力的運用首先必須出於上帝的旨意,也是為了顯明上帝的榮耀,然後才是為人的益處。
因此上帝的大能不會被人強迫和利用,祂不會被人激動,也不會被人掌控,祂隨己意作萬事,因為祂是創始成終的創造主。行神蹟與否,甚麼時候和狀況下行神蹟,全由祂的旨意來決定。
當人明白神蹟的意義,神蹟對人來說可以是一種提醒和警戒:人要求看神蹟究竟是為自己的私慾,還是真正關注上帝和自己屬靈生命的關係呢?